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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分享行为特点研究

2021-10-30罗伟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9期
关键词:幼儿

摘要:分享行为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指标,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分享是儿童适应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是与他人达成交流、理解、合作的行为基础。本文从幼儿分享行为观念、幼儿分享行为发展、幼儿分享行为动机来阐述幼儿分享行为的特点,以期对幼儿分享教育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幼儿;分享行为;分享教育

我国教育部印发的2001年起施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里,关于社会领域的教育内容和要求,在其目标中明确提出:“培养幼儿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1]因此,学会分享是儿童适应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是与他人达成交流、理解、合作的行为基础。分享行为一直是儿童道德和社会性发展研究领域的重要主题,同时也是发展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中一个备受关注的新领域。分享行为的研究受到了国内外研究学者的高度重视。20世纪50年代,西方学者最早对幼儿分享行为进行相关研究。我国最早对幼儿分享行为的研究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通过对中外文献的分析,发现关于幼儿分享行为特点的研究主要从幼儿分享行为观念、幼儿分享行为发展、幼儿分享行为动机三方面进行研究的。

一、幼儿分享行为的概念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分享行为保证着人们与别人的和睦相处、共同劳动和共同享受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带给人们的各种条件,是人的社会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出版社)中分享的定义是“和别人分着享受(欢乐、幸福、好处等)。”[2]该词典中对“好处”的解释为“对人或食物有利的因素”,“使人有所得而感到满意的事物”,“好处”反映了物质方面的分享。从社会适应的角度来看,分享可以帮助幼儿赢得玩伴,使幼儿在活动和交往的过程中获得言语表达、人际交流等技能,还可以帮助幼儿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从而让孩子与他人形成良性的互动。

二、幼儿分享行为的特点研究

(一)幼儿分享行为观念的特点

W.Damon研究了儿童在童年早期和中期分享观念的发展变化。发现4岁儿童就能意识到分享的重要意义,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经常是相互矛盾的、自私的:“我分给她,是因为如果我不这样做,她就不和我玩”或“我给她一些,但大部分是我的,因为我年龄大些。”进入儿童中期后,儿童就能具有更成熟的、公正的分享观念。Damon概括出4~8岁儿童分享观念发展的三个水平:“平等分配水平(5到6岁);按劳分配水平(6到7岁);仁爱观水平(约8岁以后),但这种观点只适用于跟朋友的交往,而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则更多地遵循平等分配原则。”[3]

我国学者岑国祯、刘京海对中班幼儿和小学二、四、六年级学生各30名共120名儿童,男女各半进行分享观念发展的研究。结果表明:物品件数和分享人数两者相等时,我国儿童都倾向于“均分”,两者不等时,则都倾向于“慷慨”,说明,我国儿童至遲从5岁起已无“自我中心”现象;在“慷慨分享”上,我国儿童对一般物品大多指向“需者”,但此倾向在9岁始占优势,对荣誉物品则有一个从指向“能者”到指向“需者”的发展过程,其转折在7~9岁之间。[4]郭忠玲研究了小班和中班幼儿的分享观念,她将分享观念分为“慷慨”、“均分”“自我”“不会”四类。杨爱莲通过对四个年龄组(分别为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和一年级的小学生)随机选取的168名儿童进行调查和情境实验,来考察儿童在冲突情境下分享观念和分享行为的研究。此研究根据艾森伯格亲社会道德判断的标准评分,体现了儿童对分享的观念认知程度。即不分享(独享),不分享(自我关注),分享(他人需要),分享(服从权威定向)。

(二)幼儿分享行为发展的特点

幼儿的分享行为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呈增长趋势的。国内有很多研究证实这一特点。王美芳的研究通过自然观察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加,幼儿在幼儿园中的分享行为出现的次数也随着增多。然而幼儿的分享行为有无性别差异存在争议。如赖佳欣等对处于不同教育环境中的3-5岁儿童的分享行为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显示其分享行为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任菲虹选取葫芦岛市两所幼儿园,采用情境测验的方法,对3~6周岁180名幼儿进行了实验,得出的结论与以上是一致的。即幼儿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的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提高;幼儿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的发展具有迅速期,中班是幼儿分享发展的迅速期,对应的年龄是4~5岁;幼儿的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5]徐微,雷冬玲对农村的幼儿分享行为也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论也是一致的,幼儿分享行为随年龄增长而增长,不过分享水平较低;针对不同分享物玩具与食品的分享,年龄与性别表现出了差异性。

(三)幼儿分享行为动机的特点

幼儿分享行为更多以权威或规则作为判断的依据。有研究发现,如果成年人要求儿童把自己得到的过多报酬分给其他儿童时,这些儿童将非常慷慨地与其他儿童分享自己所得的报酬。邓进红、方朦的研究也证实了权威或规则是幼儿的分享行为重要的动机之一。杨萍的研究也表明,当教师发出合乎道德规范的命令,让儿童做出谦让、分享时,一年级的学生即6岁儿童,他们能够听从教师的要求,表现出谦让、分享行为。可见权威、规则影响着他们的认知和行为。

5~6岁的幼儿分享行为出现了从权威分享向公平分享、利他分享的过渡。国外有研究表明,当5~6岁的儿童知道规则但宁愿表现自私行为而不是分享行为,7岁的儿童接受了规则但在表现分享行为时,并不感到快乐。但此时幼儿的公平分享、利他分享并不占主导地位。

罗丽通过对北京598名幼儿教师关于幼儿分享行为、分享动机进行了评定问卷和对2所幼儿园240名幼儿分享动机的测查,分析探讨了3-6岁幼儿分享行为的特点与规律,研究表明,幼儿分享行为的动机主要有以下7种:同情利他、获得朋友、外貌吸引、不喜欢分享物、服从规范、逃避惩罚和互惠互利,且在有动机提示情况下,幼儿的分享行为都显著优于没有动机提醒时的表现;不同班级幼儿的分享行为动机类型分布存在显著差异即同情利他是3-6岁幼儿分享行为的主要动机,小班幼儿分享行为的外貌吸引和不喜欢分享物动机较为突出,中班幼儿分享行为的获得朋友动机明显增强,大班幼儿分享行为的动机以获得朋友和服从规则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分享行为的动机越复杂。[6]

三、结语

综上所述,纵观国内外的研究,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幼儿分享行为偏少。目前研究幼儿的分享行为多为讨论行为本身的特点,较少从幼儿心理角度去解释幼儿分享行为。在今后的研究中,不防添加心理学相关因素进行实验研究,建立心理认知因素与幼儿分享行为的连接,也许能丰富幼儿分享行为的特点,有助于幼教同行了解儿童,理解其行为;并有助于幼教实践中有意识地进行幼儿分享教育,更值得一提的是能引起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对幼儿分享行为的关注,进而促进幼儿社会性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01.

[3]Damon WThe Social World of the Child[M]San Francisco:Jossey– Bass,1977.

[4]岑国祯,刘京海.5~11岁儿童分享观念发展研究[J].心理科学通讯,1988,(2):19-23.

[5]任菲虹.3—6岁城市幼儿分享的特点及培养[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4(5).

[6]罗丽.3~6岁幼儿分享行为特点、动机和影响因素的研究[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2.

通讯作者

罗伟(1987-),女,河北秦皇岛人,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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