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背景下村规民约的完善路径

2021-10-29文婧马冰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1年10期

文婧 马冰

摘 要:当前,“三农”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作为一种内生治理资源,村规民约是国家法在乡村社会的有益补充,在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实现村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从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的具体实践及有关研究情况来看,现行村规民约在制定实施等环节仍然存在着知情度与参与度不够、针对性与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与执行力不佳等困境。新时代呼唤新精神、新规范,必须在坚持合法合规合实际的前提下,从明确主体地位、强化执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关键词:乡村振兴;村规民约;修订完善

村规民约植根于中国独特的乡土社会,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规范。作为国家法在乡村社会的有益补充,村规民约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到“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2018年12月,民政部、中组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本文在对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下辖19个村的党员干部及普通村民进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结合凤凰镇具体实践,探讨村规民约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考察当前村规民约在制定、实施等环节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行性建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