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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文谲谏”到“秉笔直书”

2021-10-29吴艺华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1年10期

摘 要:成熟于公元前6世纪中叶的“诗三百”作为西周王朝礼乐制度下的产物,其在编集过程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便是“主文谲谏”。而随着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的到来,同样作为朝廷命书的《春秋》,创作观念已经变为了“秉笔直书”,从“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到爱憎分明,“书法不隐”,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探求。深入挖掘这种创作观念上的转变后可以发现,《诗经》与《春秋》是“异体同质”的关系,两者虽然不属于同一体裁,但是这种转变本质上系出于“大一统”思想之下逐渐深化的尊礼崇德观念。

关键词:主文谲谏 秉笔直书 《诗经》 《春秋》 创作观念

一、时代内涵

(一)周王朝时期的“主文谲谏” “主文谲谏”是《诗大序》对于“诗”之用的一个精准总结,是《诗大序》作者在充分考虑到周朝文化背景的基础上对其做出的高度概括。因为周王朝时期的“主文谲谏”就是以礼乐制度为背景产生的,是礼乐文化的衍生品。

在西周时期,礼乐文明是整个宗族社会的外在纲领,由血缘联结起来的周王朝就是靠着社会对礼乐制度的自觉遵守而运行。作为宣扬周代精神、周朝文化理念的重要工具,礼乐制度通过“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德音之为乐”来教化民众,在雕琢个人修养的同时,形成以周王室一统天下为核心的社会局面。在由宗法血缘关系纽带架构起的社会制度中,礼乐一面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是不可逾越的等级沟壑;一面又是陶冶性情、培养德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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