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音乐教学中的实践活动管窥
2021-10-28李渊刘永福
音乐生活 2021年8期
李渊 刘永福
理想的音乐课堂教学,应当是通过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来引导学生自主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发展学生的感知、表现、创造等关键能力。本文主要以基础音乐教学的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教学中的体验、表现、创造类实践活动及其课程实施。
在当前的中小学传统音乐课中,大致可以分为欣赏课、唱歌课、器乐课以及包含着欣赏、表演、创作的综合性课程,这些课程设置普遍可以接受,课程设置都是围绕着中小学音乐课程主要实践领域而展开的。
一、体验类活动的特征与实施要领
体验是面向全体学生普及音乐教育的中小学音乐课中的一切音乐实践。体验类的活动指的是音乐“感受与欣赏”实践领域中的“聆听体验”。然后音乐课程的体验类活动的核心理念在于: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觉绝对领先,一切对音乐的反应、认识和理解都必须从听觉发展。体验类活动是学生在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感受与欣赏”实践领域中,在音乐音响的听觉感知基础上对音乐作品的基本要素、体裁、风格表现等众多的音乐元素作出的审美感知活动。
马克思曾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讲,最美的音也是毫无意义的。”[1]在音乐实践中,体验类活动要求听觉为第一要素。作为“听觉先导”强调在此基础上,调动身体其他感知觉的动能作用(包括视觉的辅助),同时发挥联想、想象等综合活动。因此体验类活动培养的是学生审美感知中的听觉与联觉的能力,再通过感官的协同作用,一同促进学生音乐审美的“听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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