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过程”范式下治理重心下移的运行机制与调适策略
2021-10-28温晓梅李忠汉
宁夏党校学报 2021年5期
温晓梅 李忠汉

摘要:基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逐渐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以治理重心下移来夯实“中国之治”的基层根基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大以来,治理重心下移更是被赋予新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将治理重心下移置于“结构—过程”范式下进行深入分析,其运行机制呈现出这样一个过程:国家层面上推进的治理结构的重塑规定着治理过程,主要表现在为治理主体设定行动框架和提供治理资源,进而影响其治理行为,治理行为的核心是权力配备、资源配置、权力行使以及主体互动等,而治理行为的规范与否又反过来维持或冲击着原有规范意义上的治理结构,只有治理行为与治理结构不断相互调适和优化,才能最终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因此,推进治理重心下移的同时,还需要辅以坚持适度原则、尊重地方差异、培育基层能力和优化监督方式等调适策略。
关键词:基层治理;治理重心下移;“结构—过程”范式;运行机制;调适策略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1008-2991(2021)05-113-009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基层,关键是体制机制。”[1]通过治理重心下移来夯实“中国之治”的基层根基已经成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但是,治理重心下移并非是一个全新的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经历了内容和形式的多阶段变化,表现出“政权下沉—自治权力下沉—公共管理与服务下沉”的过程,再到当前所提出的“社会治理重心下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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