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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东北革命火种的中共满洲省委书记们

2021-10-27李敏

文史春秋 2021年3期

李敏

中共满洲省委是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10月在东北地区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党务工作。随着东北地区斗争形势的变化,1936年1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提议,决定撤销中共满洲省委,以四大抗日游击区为中心另行组织4个省委。

中共满洲省委存在的8年多时间里,由于领导人员的变动和省委遭受破坏等情况,省委机构改组10多次,陈为人、刘少奇、陈潭秋、罗登贤等十几人先后担任书记、代理书记,他们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带领工农群众积极开展艰苦卓绝的斗争,将红色火种遍撒东北大地。

陈为人开拓前进

陈为人(1899—1937),原名陈蔚英,曾用名陈洪涛、陈福涛、陈涛等。出生于湖南江华县百家尾村。 1918年就读于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20年夏,在上海参与筹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末赴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学习,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1年底回国,任中共北方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3年3月,受李大钊委派,到东北开展党的工作。

1927年国民党“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全国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东北各地的中共党组织相继遭到严重破坏,党员由140人锐减至30人。为了恢复和发展东北地区的党组织,领导东北人民的革命斗争,同年10月,中共中央北方局派陈为人到东北传达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筹建中共满洲省临时委员会(简称中共满洲省临委)。10月24日,东北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通过《我们在满洲的政纲》及关于工人和农民的决议,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满洲省临委,陈为人当选为书记,省委机关设在奉天(今沈阳)北市场福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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