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教养方式与大学生自我效能感、学业倦怠的关系研究
2021-10-27陈芳刘颖艾正露刘梦庭吴先和唐辉一
魅力中国 2021年36期
陈芳 刘颖 艾正露 刘梦庭 吴先和 唐辉一
(贵州师范学院,贵州 贵阳 550018)
一、研究综述
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初级阶段,也是孩子接受教育的基础阶段与重要阶段。家长在教育抚养子女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行为倾向,表现了父母的教养态度、行为和非言语信息,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1]。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与延续,家庭教育在孩子整个教育阶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母亲教养方式对孩子的身心成长及学业成绩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当母亲在对子女教养过程中多采用民主的形式,对待子女有更多的理解和其容易接受的教养行为时,孩子的性格将倾向于主动、积极并且更能适合社会的要求,在以后的发展中会有更多的亲社会行为[2]。在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中,不同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身心成长起着不同的作用,它可以分为积极的教养方式和消极的教养方式。一方面,消极的教养方式主要指对孩子要求的拒绝、行为的否认、生活与学习的干涉及过度保护等,这些行为会使孩子的性格变得较为孤僻,人际关系较为敏感,与母亲的关系常常处于紧张状态。另一方面,积极的教养方式一般是从情感和行为的角度出发,给予孩子生理与心理上的关心、温暖、理解与信任等。这些行为能够使孩子感受到爱与尊重,为其提供强大的心理支持,减少负面情绪和问题行为的出现,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学业成绩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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