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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窦娥冤》悲剧的彻底性

2021-10-26许诗宜

今古文创 2021年37期

【摘要】 《窦娥冤》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优秀的悲剧作品,但是部分论者因其大团圆结局而否定其悲剧性质。本文将《窦娥冤》的四折一楔子,按照故事情节划分为“起因”“经过”“结果”三个部分来进行分析,认为《窦娥冤》并非大團圆结局,而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

【关键词】 《窦娥冤》;大团圆结局;悲剧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7-0014-02

《窦娥冤》是元代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品,全剧共四折。有部分论者认为,剧本结尾窦天章为女儿翻案的设计是一处败笔,因而《窦娥冤》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作品。胡适也曾对此类型的结尾形式进行批评:“这种‘团圆的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他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不肯老老实实写天下的颠倒惨苦,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这便是说谎的文学。”还有部分学者承认《窦娥冤》的悲剧的本质,但认为这一结尾削弱了悲剧对人心的震撼力量。本文态度与以上观点相异。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评论:“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窦娥冤》……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主人公之意志,则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这一评论十分贴切。《窦娥冤》实际上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所谓“大团圆”结局实则是悲剧色彩的进一步升华。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悲剧应该包括“情节”“性格”“言辞”“思想”“戏景”和“唱段”六个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情节。他强调,“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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