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航站楼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点剖析
2021-10-26肖镇铭
现代建筑电气 2021年5期
肖 镇 铭
(中交机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230)
0 引 言
因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1]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2]的实施,原有航站楼的应急照明设计方法已不满足要求,亟需重新进行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作为为人员疏散以及灭火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正确的疏散指示系统,是消防应急疏散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更要引起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对国内某机场航站楼在设计和施工中遇到的要点进行研究、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1 系统类型的选择
目前,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按照是否集中控制,灯具是否自带蓄电池,分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4种系统类型。设计时应根据规范要求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系统类型。
国内的航站楼一般都会设置消防控制室,根据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1.2条第1款,“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GB 51236—2017《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第3.4.10条,“二层式、二层半式和多层式航站楼的疏散照明系统应采用集中控制型”。因此,大中型航站楼采用集中控制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而航站楼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标志灯数量较多,采用自带电源型不仅采购成本和后期维护成本过大,且高大空间内有部分疏散方向标志灯为埋地式疏散方向标志灯,根据标准要求必须采用集中电源型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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