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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

2021-10-26王琼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20期
关键词:主体

王 琼

(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经站,陕西 延安 716100)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

延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土地流转的系列政策指示精神,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民收益权”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基本原则和“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三不得”规定,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有序流转。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政策保障、健全流转服务体系、建立流转平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方式,引导鼓励、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1]。

一、延安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截至2019 年底,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44.24 万亩,土地流转率为32.57%,流转情况详见表1。志丹县流转面积16.8万亩,土地流转率34.68%;甘泉县流转土地5.68 亩,流转率37.12%。

表1 延安市2019 年土地流转情况汇总表

1、流转主体和规模多样

以农户为主体,双方自愿协商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57.92%。以转包为主,规模一般在100 亩以下。以乡、村组统一组织的流转,主体是全体村民,规模一般在500~1000 亩左右,在大棚蔬菜产业发展规模较大的地区、重点乡镇社区比较普通,约占23.54%,其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占12.56%。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11.33%,流转规模一般在1000 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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