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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价”,党员干部怎样才能不踩“红线”

2021-10-25许然

新传奇 2021年41期

许然

“县处级领导干部‘随份子提倡个人月工资(含津贴)的5%左右,最高不得超过10%。”国庆前夕,河南省漯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通知》,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如何“随份子”作出明确规定。

该规定一出,引发社会热议。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对党员干部办宴参宴的规定愈加细化,体现了各地纠正“四风”问题的力度不减。在参宴办宴过程中,党员干部怎样才能不踩纪律“红线”?对此,各地的规定各有不同。

“收送礼金”有没有“指导价”

从多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来看,不乏个别党员干部违规办宴参宴的情况。从历年来被查处的案例可见,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是党员干部办宴参宴的重灾区。比如,2019年8月,杨语发任云南临沧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了礼金共计30余万元。

翻开杨语发收受红包礼金的“账本”,竟有11名处级领导干部,几乎占了全县处级干部的四分之一。一名违规参加杨语发其子“升学宴”的处级干部表示,“当时我也犹豫过,到底给还是不给。最后抹不开情面给了1000元的红包”。办宴参宴的领导干部受到了相应处分。

为避免在办宴参宴中滋生以权谋私现象,多个地方对党员干部可以收送的礼金数额,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贵州罗甸县规定,收送礼金(礼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0元;四川蒲江县曾规定,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洛阳栾川县要求党员干部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时,礼金一律不得超过200元;湖北省丹江口市则禁止党员干部收受红白喜事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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