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生物指示剂验证蒸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
2021-10-25陈世鹏董炎超
流程工业 2021年7期
文/ 陈世鹏 董炎超
为验证蒸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我们设计了对照实验:实验组生物指示剂和待灭菌物品在121℃下灭菌15 min,对照组生物指示剂没有进行灭菌处理。然后,将实验组生物指示剂和对照组生物指示剂放在60℃培养箱中分别培养48 h 后,发现实验组安瓿的内容物呈紫红色且澄清;对照组安瓿的内容物呈橘黄色且浑浊。这证明蒸汽灭菌器的灭菌过程有效,可杀灭孢子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中将验证定义为: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1]。并提到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中将生物指示剂定义为:一种对特定灭菌程序有确定及稳定耐受性的特殊活微生物制成品[2]。并提到湿热灭菌121℃的生物指示剂通常选择嗜热脂肪地芽孢杆菌,且芽孢数范围在1.0×105~5.0×106,D 值为1.5~3 min,存活时间在4.5~14 min,杀灭时间在13.5~32.0 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中将湿热灭菌法定义为:将物品置于灭菌设备内利用饱和蒸汽、蒸汽-空气混合物、蒸汽-空气-水混合物、过热水等手段使微生物菌体中的蛋白质、核酸发生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3]。
1 实验目的
为了验证微生物检验过程中所用物品经灭菌后能否达到无菌状态,本实验以公司化验室的蒸汽灭菌器能否杀灭孢子菌为判断依据进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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