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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钢琴结构的改良对键盘演奏与创作的影响
——以莫扎特《C大调钢琴奏鸣曲》(K.545)为例(上)

2021-10-25罗竑昆

钢琴艺术 2021年8期
关键词:托福维也纳莫扎特

文/ 罗竑昆

18世纪初是西方音乐历史中键盘音乐兴起的时代,从1709年意大利人克里斯托福里(Bartolomeo Cristofori)发明了能够演奏强弱的早期钢琴(Fortepiano)开始,击弦机结构的诞生代替了传统的羽管键琴(Harpsichord)中的拨弦系统,西方真正意义上的钢琴音乐开始蓬勃发展,而莫扎特时代的早期钢琴则是击弦机诞生后键盘乐器制造业蓬勃发展的结果。本文拟对莫扎特时代早期钢琴中击弦机机械结构的变革与发展进行阐述,并主要以莫扎特所使用的维也纳击弦机结构乐器为代表,探究其带给作曲家键盘演奏与创作上的具体影响。

一、早期钢琴击弦机机械结构的主要变革

1700年左右,克里斯托福里设计出“跳上式击弦机”(见图1),并将其应用在羽管键琴上,使羽管键琴由拨弦系统变为击弦系统,击弦机的发明也标志着现代钢琴的诞生。在此之前的击弦键盘乐器没有配置独立的击弦装置,仅在琴键后端设置了一根“切分音棒”作为击弦构建的唯一击件,主要根据杠杆的工作原理。琴槌与琴键在击弦过程中的仰角大于垂直平面的仰角,因此击弦距离较小,击弦产生的音量变化范围只能在pp至mp 之间,演奏者能根据自身支配的演奏力度变化较小,因此这种早期的击弦机在音乐的力度表现力方面相当有限。

克里斯托福里在1720和1726年分别改进了1709年的击弦机(见图2)。他在弦槌与顶杆之间加装了一个操纵杆,其目的在于形成复合式杠杆作用——并不直接以琴槌传导击弦,而是将顶杆分配给操作杆,这样做加大了上述所提到的两个仰角,使得击弦机的传导性有了更大的提升,加快了琴槌的触键速度,增加了伸缩力度,使演奏者可控的力度范围变大。其次,他将止音器的位置移动到了琴槌的左侧,并连接键盘,使得键盘与止音器同时运动,可以更好地控制琴槌反弹的距离并缩短了琴槌反弹的时间。同时,克里斯托福里将止音器与联动杆分开,设计了一个单独的止音系统,并且由琴键单独控制,使止音器更具机动性,并有更好的止音效果。还有一个重要改进是顶杆与操纵杆连接处的衔接装置,这个装置的功能是使顶杆获得一定的脱进距离。克里斯托福里对击弦机的这几个构件的改进,都成为了后来击弦机结构的固定模式。

图2 克里斯托福里改进版击弦机(1726)

1709年,西皮翁尼·马费依(Scipione Maffei)访问了克里斯托福里的工厂,并在1711年于意大利旅行杂志上发表文章,介绍克里斯托福里的发明。文章包括详细的乐器工作原理图并宣称:“佛罗伦萨来自帕多瓦的巴尔托梅奥·克里斯托福里显示的这项发明设计大胆,制作巧妙,音量高低取决于演奏者按键的力度大小。” 这篇文章在十多年后又被马费依翻译成德文,发表在德国《音乐评论》杂志上,克里斯托福里的发明和设计很快被德国的钢琴制作师所接受和运用。

击弦机的发展阶段通常是自1772年巴卡斯发明英国式击弦机(见图3)开始。在1772年他所改进的顶上式击弦机是根据克里斯托福里的图纸,对他的击弦机进行了简化并加入了可调节的杠杆。他去除了克里斯托福里击弦机中的操纵杆,用一根可以调整的螺丝作为顶杆调整钮以改变顶杆前后的位置,进而调节顶杆离开弦槌底部的脱进时间,这样可以使弦槌尽可能多地获得顶杆所传导的动能,在击弦前具有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击弦力度,进一步增强了钢琴音量的表现力。正是由于英国式击弦机的低成本和简单有效的结构使得装载英国式击弦机的钢琴在英国与法国等地大量出售。

图3 巴卡斯英国式击弦机(1772)

英国式击弦机在1795年得到约翰·布罗德伍德(John Broadwood)的改进(见图4)。1781年时,布罗德伍德重新设计了方形钢琴,并与其徒弟罗伯特·斯托达特(Robert Stodart)一起开始研发巴卡斯在 1772 年改进的击弦机,最终成果称为英国式直杆三角钢琴击弦机,或简称英国式击弦机,其专利以斯托达特名义申领。

英国式击弦机整体机械结构的特点正是调节钮的加入,加重了琴槌的整体势能,这也是英国式击弦机整体键盘较重的原因。同时,调节螺丝的意义在于可以根据不同的力量转换来调整调节钮的角度与状态,这也使得英国式击弦机并不只是弹上去沉重,而且在调节螺丝的帮助下使得力度的变化更具有张力。

1770年左右,在德国还出现了另一种德国式击弦机,又称作维也纳式击弦机(见图5)。这一击弦机是由德国人斯坦因于1770年发明设计的,他也曾当过西尔伯曼的短期学徒(1749至1750年)。他改进了西尔伯曼的跳上式击弦机,将弦槌槌柄的中心置于带旋转轴的股叉(卡普塞勒)上,并由金属杆支撑固定在琴键的末端,使槌柄与琴键趋于平行。同时,槌柄末端突出的部分接触一根弹簧或是一个可以调节的擒纵装置,使槌柄末端的上升运动被弹回,加速了弦槌脱进后的返回。

图5 斯坦因维也纳式击弦机(1770)

股叉加入的意义在于链接琴弦与止音器及擒纵装置,让琴槌在下键的同时能够打开止音器,并且擒纵装置(或弹簧)的启动帮助琴槌快速复位,这也是维也纳击弦机较为灵活、声音干净且清晰的原因之一。而股叉加入的第二个意义则是因为其装载在了琴槌槌柄的中心,这样势必会在击弦机运动过程中损失一部分势能,导致击弦机的力度张力没有英国式击弦机那样大,但带来的是演奏感受上得更加均匀与更好控制。

二、莫扎特时代两种早期钢琴击弦机的发音与声音特性的比较

莫扎特时代的早期钢琴主要使用英国式击弦机和维也纳击弦机,两种击弦机在当时有着不同的市场,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共同存在、共同发展。英国式击弦机的琴槌敲击较为准确且整体机械更加耐用,声音洪亮,适合于表现力度大的作品,但触键较重,其总体特点是稳重。

在发音方式上,维也纳击弦机的钢琴只有一个琴槌,安置在键后枢纽上,弹奏方式更加直接,可以做精致细腻的声音调整,在键与弦槌之间没有动能损失;而英国式击弦机的结构有中间杠杆或重复联动装置,弹奏方式受制于键盘。

在触感上,英国式击弦机在触键方面相对较重,需要演奏者有着更强大的手指技术,但键盘的触感更加扎实,回馈感更好,更贴近于现代钢琴;维也纳击弦机的触键较为轻盈,比现代钢琴的触键更加轻巧。

在力度表现上,维也纳击弦机的力度在斯坦因的改造下有了非常大的改观,备受作曲家青睐。但击弦机本身结构带来的力度张力没有英国式击弦机大;英国式击弦机的力度变化更为宽广,张力变化更大,力度带来的感染力更强,因此当时也有评论认为这样的击弦机简直是为贝多芬而创造的。

在使用琴弦方面,相比于英国式击弦机,维也纳击弦机所用的琴弦直径小一半,最低音弦的直径比现代钢琴的最高音弦还要窄一些,弦槌也更小,并包裹了一层麂皮,因此演奏出来的效果更具自然性和歌唱性;相比之下,英国式钢琴的低音部音量完全盖过高音部,键深也更大。

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莫扎特于1777年10月17至18日写给父亲的信中看到:

这次我将会使用斯坦因的琴来演奏,在没有见过他制造的钢琴前,我喜欢使用施佩特的琴,可是我现在更爱使用斯坦因的琴来演奏,因为它的止音效果比里根斯堡的琴好多了。我重击琴键之后,无论手指留在琴上还是抬离,声音一发出就会停止,不论我怎样触键,音色总是均匀的,从来没有扎砾声,也不会忽轻忽响或者根本不发声。他的琴之所以优于其他人是因为装有了擒纵器……我弹了好几次我的六首钢琴奏鸣曲,都是凭记忆弹的……最后一首《D大调钢琴奏鸣曲》(K.284)在斯坦因的钢琴上弹起来效果精美极了,用膝盖的延音装置在他的琴上也比其他琴要好,我只需要抵住它就很灵。膝盖稍微移开一点儿,就感觉不到丝毫的回响。

从这封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莫扎特本身对钢琴机械结构非常痴迷,同时他也非常喜欢斯坦因的钢琴,纵使因为价格高昂的原因,莫扎特最后还是选择了瓦尔特(Walter)的钢琴作为他最钟爱的乐器。但是他在信里提到的“斯坦因的琴”,正是装有了维也纳击弦机,而“擒纵器”则是上文提到的那个帮助榔头快速复位返回的装置,“膝盖的装置”则是踏板,斯坦因品牌的钢琴踏板由膝盖控制,踏板联动止音器达到止音效果。而到了瓦尔特的钢琴,则将踏板装置交由脚来控制,更加自然。

正是由于击弦机结构的演变和发展,当时风靡一时的装配两种击弦机的钢琴对演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下文将以莫扎特的《C大调钢琴奏鸣曲》(K.545)来阐述击弦机结构的改良对演奏与创作的影响。

三、击弦机机械结构的改良对钢琴演奏的影响

以莫扎特奏鸣曲为例,莫扎特本人钟爱的瓦尔特钢琴,安东·瓦尔特被认为那个时代最杰出的钢琴制造者之一。莫扎特、海顿和贝多芬都有瓦尔特制作的钢琴。莫扎特1783年购买的瓦尔特钢琴,更是成为他公开演奏会的唯一用琴,而瓦尔特钢琴正是使用了当时风靡欧洲的维也纳击弦机,本文主要以维也纳击弦机为主线来进行阐述。

1.击弦机及键盘的传导速度对演奏速度的影响

莫扎特时代的早期钢琴所用的击弦机主要为上述提到的两种,而这二者的击弦机速度,无论是维也纳式的击弦机还是英国式的击弦机,整体速度都赶不上1821 年塞巴斯蒂安·艾拉尔德(Sebastein Erad)发明的复震式击弦机,发展至今天的现代钢琴的极限速度为一秒13至15次击弦,而莫扎特时代的维也纳击弦机由于总体的材质为木质,且榔头与键盘仰角较小,击弦速度能达到平均1秒15次左右 。因此在传导速度上,早期钢琴的单弦击弦速度甚至要略快于现代钢琴,相较于之前刚刚出现槌击结构的乐器也有了较多的改变。

早期钢琴在传导速度上体现出的优势就是在单一琴键上的击弦速度有了明显提高,对于演奏快速的单音的颤音及轮指都有了更好的体验。再加之键深整体的高度也相对较低,整体击弦机的结构带来的演奏效果轻快灵动,因此在早期钢琴上演奏快速的托卡塔及键盘乐器的幻想曲等体裁时,维也纳式的击弦机结构会使得演奏者的触感和速度上的控制力更加自如。虽然相较于现代钢琴的复震式击弦机,早期钢琴的击弦速度未能与之媲美,但是由于键深低于现代钢琴的10毫米而缩短了琴槌与琴弦的击打距离,因此在早期钢琴上演奏当时的键盘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时,整体速度会比在现代钢琴上演奏更加快速与轻巧。

《C大调钢琴奏鸣曲》是莫扎特写于1788年的一部键盘奏鸣曲,创作这部作品的原因是由于他本人无暇应付纷纷到家邀请他成为钢琴老师的贵族和粉丝们。因此莫扎特在手稿上注明了此作品是写给初学者们的小键盘奏鸣曲,以用于练习技巧。该作品不仅技术训练意义较大,音乐价值也相对较高,成了莫扎特最为人熟知的钢琴奏鸣曲之一。

莫扎特在装载了性能优秀的维也纳击弦机钢琴上创作了这部作品,使自己的作品在速度变化上更加从容和随心所欲。

例1 第三乐章,第1至17小节

第三乐章的开头,在前两个小节呼应式的音程之后出现的跑动句无疑是对前面音程织体的对比与后面乐句的连接,因此在整体的Allegretto速度下,在演奏时可以有更加自然的速度对比。而在第9小节作品第一插部开始的右手跑动部分更是能够让莫扎特在和弦(音程)织体与跑动织体之间获得速度上更加自然与平衡的转换(见例1)。

2.击弦机的动力传导对演奏时触感的反馈与力度处理影响

维也纳式击弦机的动力传导在演奏时整体的力度反馈受到击弦机性能的影响,相较于古钢琴,早期钢琴的力度反馈有了更大的影响,可以做到从pp—f的相对强度。相较于克里斯托福里1709年的跳上式击弦机仅能演奏的pp—mp的相对强度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因此在击弦机性能提高的同时,对于演奏的力度处理上可以更加自由。而击弦机性能上的短板在于力度的变化虽更加丰富,能够做出基本意义上的fp(强后突弱)或subitop/subitof(突强或突弱),但对比度和力度变化时不够自然,直到贝多芬时代的复震式击弦机的早期钢琴才可以做到,英国式击弦机勉强可以达到此要求。因此当时有评论称,英国式击弦机简直是为了贝多芬式力度美学下的天才所创造。

在K.545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对应的例子(见例2)。

例2 第三乐章,第38至56小节

最后一个主部出现前的第二插部中,莫扎特在力度上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是sfp的突强后弱的处理以及最后的渐强以及主部再现时的pocof,都出现了莫扎特更加追求力度本身变化的验证。而在演奏这部作品时,莫扎特可以开始尝试出现sfp等贝多芬时代经常出现的力度变化术语,也可以利用维也纳击弦机均匀和平衡的特点去尝试pocof这种一点点渐强带来的平衡和均匀的渐变过程。

3.击弦机运动中的综合效应对于演奏法的影响

由于击弦机结构中还未加入“复震式”杠杆,对于演奏法,现代钢琴演奏的legato与staccato相较于莫扎特时代的早期钢琴,总体在断奏上,声音更加清脆与短促,从听觉上仅仅略长于现代钢琴演奏法中的顿音记号。因此,这也验证了维也纳击弦机适合弹奏轻巧快速、短促的音乐作品。而在连奏上,早期钢琴演奏的legato类似于今天演奏法中的连跳音(约演奏原音符四分之三的时值),而相较于早期的古钢琴,早期钢琴演奏法的连奏又相对长一些,而古钢琴的断奏则相对较短。

可以看出,早期钢琴的机械结构对于演奏中的连奏、断奏等演奏法的影响:在连奏中可以让演奏者更清晰、自然地转换乐句,分句时可以让声音更加绵延与连贯,不会因为声音过于短促造成乐句连接时的断层。在演奏抒情意义上的连奏时,则可以使乐句声音更为集中,表达情感更加充沛。

维也纳击弦机优秀的性能带来的综合效应会使演奏者产生一定的演奏习惯,笔者认为在德奥钢琴学派中最具代表性的“落滚”演奏传统会受到当时钢琴机械结构的影响。

落滚演奏的核心技巧在于手腕与手指的配合,即手腕重心向下运动过程中带来的惯性+手臂重量+地心引力的三力在落键瞬间转换成的滚动力运动至指尖的技术过程。这一演奏传统是德奥钢琴学派最经典的技术之一,甚至今天依旧成为现象级演奏传统在全世界的钢琴教育之中普及。但笔者认为“落滚”演奏传统的形成一定离不开当时钢琴的机械条件,正是由于维也纳击弦机轻盈的风格、平滑的触感,加之当时键盘的总体重量与键深较为轻浅,得以让“落滚”这一技巧在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演奏的价值与意义。

我们可以从K.545奏鸣曲中找到相应的例子。

例3 第三乐章,第32至37小节

在第三乐章的第32至37小节(见例3)中,连续的小连线与断奏频繁交叉至第35小节,连续的连线将音乐推向一个小小的高潮,随后进入连接部分。在第36至37小节的演奏中,想让手指在频繁的断奏与连奏中获得平衡,就需要用到“落滚”的演奏技巧。如果在相对较重的英国式击弦机上以第三乐章的快板速度演奏这种轻巧灵动的地方则会显得笨重,且演奏者本人会受到键盘重量较重和击弦机本身触感张力过大的束缚而不得不调整演奏技巧。而维也纳击弦机适中的触感张力以及较轻盈的整体键盘最适合演奏连奏与断奏频繁交叉的段落,如果想在维也纳击弦机上演奏例3的部分,演奏者仅需要在手臂放松的状态下,在起手的过程中获得动力并在落键时仅将手臂重量和自然向下的惯性落到手指上进行演奏,就能将这个部分中的断奏与连奏交代清楚,同时以一个较为轻松的动作完成技术要求。

4.击弦机对演奏风格的影响

早期维也纳击弦机总体特征已在上文陈述过,这样的特征会带来富于歌唱性和感染力的演奏,也具备轻快的特点。可以说,维也纳击弦机的整体性能特点与当时的音乐要求及演奏者的演奏风格基本吻合。对于演奏者来说,18世纪后半叶的键盘制造业可以让他们根据不同风格的作品使用不同类型的击弦机,如果演奏对力度变化有更高要求或加强演奏者的手指机能和手指力量的作品,例如贝多芬的键盘奏鸣曲,以及克莱门蒂的练习曲和小奏鸣曲这种有练习意义的作品则可以选择英国式击弦机。

著名的钢琴家胡梅尔写于1827年的《钢琴弹奏理论与实践教程——从最基本原理到最完美的演奏风格的必需知识》一书英文版的扉页上,对装有两种不同击弦机的钢琴及演奏做了比较与概括,他这样写道:

再没有力气的手也能舒坦地弹奏德国钢琴。演奏者可以在上面表现各种程度的明与暗,反应快而清晰,有圆润的长笛般的音色,在大房间里同伴奏的乐队构成很好的对比,也不需太用力,不会影响演奏的速度。

英国钢琴也有不少优点,特别需要称赞它丰满持久的音色,虽然它不如德国琴弹起来那么灵敏。英国琴的触键感重得多,琴键下陷也深得多,因此,同音重复时槌子不能那么快复位……作为补偿,英国钢琴的丰满音色使得旋律具有特殊的魅力,甜美动听。

因此,对于演奏者而言,莫扎特时代钢琴的机械结构意义在今天看来非同寻常,因为他们可以根据演奏的作品及自己的钢琴技术特点来选择对应的击弦机。演奏风格虽因演奏者本人的技术能力及技术风格而决定,但在演奏中的总体风格会随着机械条件的制约而发生改变。例如,在较为轻盈、灵快的维也纳击弦机上演奏写有大量柱式和弦的作品及贝多芬式的力度张力较大的作品时,演奏者会因机械条件的制约而感到不适应甚至是难受,再加之本身不需要较大力量要求即可完成许多技术动作时,演奏者则需要调整至与机械总体条件相匹配的演奏风格,才能在不同的击弦机上以自然舒服的状态完成演奏。相反,如果不顾机械条件带来的客观因素,一味保持自己原有的演奏风格,则会在自己不适应击弦机上显得十分吃力。

莫扎特从小在萨尔茨堡,之后来到维也纳,他更是熟悉维也纳式的击弦机。因此,后文将以莫扎特奏鸣曲为例来阐述以维也纳击弦机为主的机械结构对于莫扎特键盘音乐创作的影响。(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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