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
2021-10-24郑奇鸿
现代企业 2021年10期
郑奇鸿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我国法律意义上属于股东本位,是股东会—董事会的权力分配模式。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明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新一轮改革关键所在,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一、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
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根据国务院的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27.1万亿元。近年来,虽然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但国有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在2019年达到62万亿元,比2014年的48万亿元增长了129.17%;2019年的利润总额为3.59万亿元,比2014年2.47万亿元增长了145.34%。
1992年后国有企业改革就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以及两权分离原则,从起初的放权让利到制度化改革,再到推进董事会改革试点,直到着重围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进国企改革,真正建立完善起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从公司制到董事会建设的改革进程。国企改革的发展就是沿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逐步完善,1994年,国务院选择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试点,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公司制企业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核心,以有限的责任制度为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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