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第三产业发展的促进
——来自多期双重差分法的经验证据
2021-10-21郝晓薇
开发研究 2021年4期
郝晓薇,赵 双,刘 冰
(1.西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成都 611130; 2.中铁四川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 眉山 620500)
提要: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是“营改增”的政策目标之一,为考察“营改增”对第三产业的实际影响,选取2008—2018年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构建多期DID模型并运用STATA软件对其从全国层面和东中西部地区层面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营改增”所带来的减税效应对第三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且该影响存在地区性差异,改革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第三产业的促进作用大于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的促进作用。为促进“营改增”发挥更大的改革红利,使增值税制度更好发挥其细化产业分工、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税制完善等积极作用,建议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进一步减并税率档次,继续降低税率水平;完善增值税进项抵扣机制,适当拓宽抵扣范围,优化配套税收政策,形成税收治理合力。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用简称,可以说是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确定现代税制框架以来最为重大的税制改革实践。“营改增”始于2012年1月1日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试点、终于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的所有行业推开,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意义[1]。从逻辑角度着眼,鉴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则是财政收支双翼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税收治理天然内化于国家治理体系,关注税制改革效应并对其进行相应完善,从而具有国家治理层面的宏大价值,此即“营改增”的全局意义的逻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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