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艺术视角下对现代艺术创作主体的反思
2021-10-19于佰田
书画世界 2021年8期
于佰田

关键词:艺术创作;现代主体性;后人文主义
一、当代中国的艺术创作主体的研究背景
在过去的20年间,基于艺术、艺术品与艺术家之间关系的探索不斷深入。从实践论到现象学,从福柯到朗西埃,中国对艺术创作的讨论似乎永远是一个“不完全”的状态。这种不完全一方面体现在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主流舆论对现代主体性的结构性排斥,另一方面也体现在画廊-展览体系与字画艺术所代表的中国特色“师门”体系之间的冲突融合中。这种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当代艺术创作主体对现代主体性的排斥,这既是中国晚近社会文化传承体系割裂所产生的“现实主义”空缺,也是中国当代文化对现代主义中蕴含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反思。
事实上对中国传统艺术主体的认识变化在中华文明的现代主体性构建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如福柯所言,任何知识本质上都是一种考古学。作为现代主体性构建运动的五四运动象征着“中国人”成为美学创作的主体,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与随之而来的民族主义共同构成了20世纪美学历史研究的分析框架。而随着新中国成立所带来的充满了未来主义色彩的现代主义社会运动,儒家精英主义与现代主义内在的“道德美育”倾向则发扬了以实践论为主要分析方法的美术史研究,李泽厚作为审美实践论的代表就曾通过美学的“实践主体”的概念探讨艺术中的现代主体。但现代主义语境研究方式的限制导致这种讨论最终无论如何演绎,最终都会归结到“人”上,因此作为“实践者”的“创作者”成为美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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