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参与下海洋渔业垃圾治理的困境突破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
2021-10-18徐赢斌姚源婷
中国水产 2021年9期
关键词:主体
文/徐赢斌 姚源婷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加深,海洋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海洋渔业垃圾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分析了当前宁波市海洋渔业垃圾污染情况及治理现状,发现其存在治理主体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楚等问题,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以外的各方主体参与力度,明确划分各主体相关职责任务,促进主体间协调合作,才能实现治理的困境突破。
一、海洋渔业垃圾治理背景
多元主体在现代治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治理的内在要求。美国社会学家Rosenau在《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提出,治理是为满足各个群体不同需要和利益形成的包括政府官方机制和其他主体非官方机制的规则体系。余军华认为,治理是指“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伙伴关系”。治理作为一种理念,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合作、平等互信是内在要求。
海洋渔业垃圾治理作为一项复杂且繁重的公共事务,关乎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海洋渔业垃圾治理是治理理论在渔业垃圾管理上的应用,多元主体参与作为治理的内在要求,在海洋渔业垃圾治理中不可或缺。多元主体参与强调治理权力并不集中在政府而是由多元主体共享,强调政府与社会大众的合作、与市场的协调,强调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及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
二、宁波市海洋渔业垃圾及其治理现状
(一)宁波市海洋渔业垃圾治理相关机构、职能
宁波市当前以政府主导的单一主体开展海洋渔业垃圾治理,政府指导与统筹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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