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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视域下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

2021-10-14孙文丽

关键词:非遗保护公共文化服务非遗

摘 要:“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是保存动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多种门类,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实践和推广使不同的文化形态得以在文字、音频和视频中呈现。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整合的文化遗产档案构筑成民间文化记忆库,服务于公共文化的记忆、传承和传播。公共文化服务视域下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不仅承担着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视野的职能,同时也被赋予了更深厚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非遗传承人口述史;非遗保护;公共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1)09-0049-05

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是独立于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的口述史之外的专门的口述史。它与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有共同特性,同时又需要与遗产学、民俗学等多个学科相融合[1]。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正式通过建立“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的决议,是在世界范围内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2000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号召通过鉴别、保护和利用民间集体记忆的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特性。2011年中国的代表性项目昆曲全票入选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后诸多学者和专家致力于非遗研究领域。2007年5月2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在成都举行,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90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多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系列举措释放出积极信号,要弘扬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包含人类口头遗产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日渐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则是利用口述史这一科学的方法作为基础,着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的学科建设[2]。

一、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现状

口述史在我国民间的应用最早可追溯到三千多前的周朝,彼时已有专人为史官收集人们的言谈,此后问世的经典之作《史记》《乐府》到以及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千年史诗《格萨尔转》,无一不与口述史息息相关。口述史正式作为一门学科登上历史舞台始于20世纪40年代前后,60、70年代开始在西方广泛传播,而后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进入21世纪后,我国大量的科研机构、学者开始涉足口述史领域,为口述史的发展开辟了多元化的路径。口述史的应用范围愈加广泛。口述历史让更多群体具有话语权,有机会讲述历史,搜集到更全面的甚至一度被忽视的历史记录和证据。对口述对象访谈材料进行分析并用以解读历史、构建历史,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给大众,实际上是从公众参与的角度书写历史[3]。口述历史以数字叙事的方式讲述历史,通过编辑软件和数字技术手段使口述历史个性化专业化,加之新媒体的传播对口述历史的影响,使口述史融入公共空间,与公众进行交流。口述历史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成了公众文化的一部分。

近年来伴随着非遗保护的热潮,口述史逐步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和传播,非遗传承人口述史逐渐走入大众视野。非遗传承人口述史通过传承人自身的阐述和访谈人员的记录还原了非遗的历史“在场感”[4],加深了传承人的个体经验和当时社会的集体记忆与社会文化变革的内在关联。近年来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取得了一定代表性成果。2007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出版的《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丛书》,是2005年中宣部和中國文联联合启动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和命名”工程的重要成果,具有长远的社会影响和文化价值。2010年6月25日,国家“十一五”重点出版物《中国民间艺术传承人口述史》(十卷本)丛书出版发行,从口述史学科的角度记录了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技艺传承和他们在不断实践中创造的智慧。近年来天津大学中国口述史研究所、中国传媒大学崔永元口述历史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温州大学口述历史研究所等高校学术机构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研究颇有建树。如天津大学中国文学艺术研究院中国木板年画研究基地整理出版的《中国木版年画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以及由冯骥才先生主持的《中国木板年画数据库建设及口述史方法论再研究》项目成果—2017年结项出版的《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研究》等作品从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理论构建、实践要领、经验凝练等多个层次奠定了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的基础。2019年,武汉市档案馆、武汉广播电视台、武汉文旅局联合推出的我国首部融入VR影像元素记录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书籍《了不起的非遗》,运用AR技术,使读者可以获得阅读和视听双重体验,生动立体地感受非遗口述史带来的文化观感。非遗口述史的成果还体现在官方非遗保护机构组织出版和发行的书籍、纪录片等,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编写的《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旨在抢救北京市非遗口述资料,丛书的出版使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广为人知。浙江省非遗保护中心自2019年发布的《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是针对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的成果转化,对于研究非遗多元化流变和文化背景具有重要意义。其他诸如苏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写的《口述非遗》以及四川人民出版社推出的《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等从书通过讲述非遗传承人的故事宣传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价值。再如广东省文化厅策划制作的百集大型非遗纪录片《探寻·传承》、温州市非遗中心推出的《守望非遗》纪录片也对部分非遗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由于兴起相对较晚,尽管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研究已获佳绩,但是相较于其他学科门类的口述史专门研究仍存在一定差距。以主题=非遗口述史的方式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检索到的标题与非遗口述史密切相关内容的硕博论文仅有十余篇,与非遗传承人口术史相关的文献数量有限。目前学界对非遗口述史的专门研究还处在持续延展的过程之中,后续随着研究的深入进行和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关注度的提高,学术成果可能愈加丰富。

二、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与非遗保护

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对于非遗保护意义重大。非遗能否保护好关键看传承,非遗的原真性主要通过传承人来体现。对非遗传承人的普查和认定只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第一步,下一步还需要使用口述史的方法更全面地记录非遗传承人,赋予传承人更多话语权,发挥传承人保护主体的作用。“传承人口述史是当前非遗保护新呈现的一个最鲜活、最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理论创新,是我们为世界非遗保护提供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中国创造。”[5]目前我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3145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共计3608人,如果将这些传承人的口述记录都加以记载和归档,对于非遗保护而言是弥足珍贵的资料和遗产,产生的价值无可替代。

非遗保护的要领在活态传承,记录活态样本十分必要。保护非遗的关键在于传承人,传承人是非遗具体的拥有者、体现者和活宝库。传承人口述史所囊括的对传承历史、非遗发展的现状和该项目的社会价值与文化内涵生动平实地呈现了非遗的文化根脉和文化价值。彰显了现代文明表层下,历史文化与当代文化的交融,文化基因的塑造与更迭得以深入人心。冯骥才先生曾指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口述史,是意义非凡、开天辟地式的工作,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创造了全新的技术与手段,开创了全新的思路与格局。”[6]当前非遗传承人保护存在一定困难,其分布范围遍及全国,有些传承人甚至深藏山野,少有记载。一旦他们辞世,那么宝贵的文化遗产也随之流失。而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则是在传承人科学普查与认定的基础上做好非遗传承人集体记忆和个人记忆的记载,构成可以永续留存的传承人档案。传承人口述史并不只是对历史的记载和回顾,更是在为未来记录历史。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是发展着的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用者而独立存在,它的生存与发展也不能采用凝固保护的方式,而是必须通过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这两个核心要素进行活态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指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秀传承人,即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民间文化技艺、技术、并且具有最高水准的个人或群体。”[7]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和发展依托于他们的传承。他们所创造的各式各类作品,如剪纸、年画、唐卡、景泰蓝、宣纸、雕漆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而作品中蕴含的精巧构思、高超技艺、独特表现手法以及创作过程中遵循的行业传统规则等,则是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核和灵魂所在。然而随着时代更迭,大部分国宝级传承人相继离世,“人亡艺绝”的现象并非个例,造成非遗传承的断代,使部分非遗技艺濒临失传。非遗保护的首要任务是走出非遗面临濒危的困境,因地制宜地采取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和保护工作。

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是指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非遗知识、技艺,以供后人研究、传承。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是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的举措之一。2015年,文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启动[8]。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中将非遗传承人口述界定为抢救性采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同时阐述了非遗传承人口述的具体要求。包括对传承人口述进行科学记录,对传承人的师傅、徒弟、家人、同事、研究者、受众等进行访谈,重点关注传承人的人生经历、个人风格特色、技巧经验,及其背后的民俗背景、文化生态、文化记忆等。根据传承人的传承实践经历与人生经历、非遗项目背景、传承的流程与特色等框架制定采访提纲以及时间安排、地点选择、采访流程和不同类别非遗项目的拍摄用光要求等,体现了非遗传承人口述工作周密的前期规划、严谨的流程和科学的顶层设计。采取系统科学的有效方式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资料进行采集、收录、整理、存档,建立健全传承人资料数据库和数字化档案是解决非遗传承濒危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非遗文化以人为核心,打造非遗文化品牌,开拓非遗文化市场,重点在于塑造非遗传承人品牌。将碎片化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资料进行梳理归类,重构和再现非遗人的集体记忆可以打造出别具一格的非遗传承人品牌。

三、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与公共文化相结合的路径分析

近年来文明发展的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断焕发生机,多年来倾力保护非遗的举措使民间文化得以锤炼得更具活力和光彩。非遗保护工程开拓了人们的文化视野,保护历程中城乡文化的交汇融合和文化的国家交流,使传统文化被赋于现代意义的解读从而备受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一个社区、族群、民族乃至国家对自身文化认同的程度以及被世界认同的程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有助于强化文化自信,提升文化竞争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面临着文化空间受限的困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其拓展发展的空间,使遗产的享有者、参与者和践行者享有文化认同的权利。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要任务,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朴素的人民劳动,形式各异、种类丰富、衍生自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传统文化多样性的有效表现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保护非遗的目的是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开拓人类创造性做贡献。文化创新是文化发展的生命之源,保护就是创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文化创造源泉的保护,是促进文化多元化发展,让非遗保护的群体成为共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参与者的途径。

公共文化服务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文化服务,为满足公共文化需要而面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行为及相关制度与系统,涵盖涉及社会文化研究的多重文化领域[9]。社会性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本质特征之一,表现在随着历史演进,文化遗产沉淀为社会性的公共文化遗产,是公众了解历史的载体也是学界进行科学研究的依据。文化遗产作为公共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仅向公众渗透审美与文化的影响,满足公众的文化需要,同时还具有精神力量和教育意义。公共文化服务承担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传承文明,培育大众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的需求。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创造相应的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生态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生态环境造就的具有地域特性和一定导向性、动态性的人文状况的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特定历史进程的演进和发展,一旦遭到破坏,不仅使这类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难以维系甚至濒临绝迹,更会造成文化生态的失衡。因此,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传统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首先要采取措施保护文化资源。利用现代理念,科学严谨地开展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工作,留存文化记忆是当下较为有效的措施。口述史是社会文化记忆的原始材料,事实和记忆的偏差创造性地提升了口述史的历史价值。非遗口述史以非遗传承和保护为基础,其价值却并不局限于非遗保护的范围。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是社会文化和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学科建设和方法论革新是履行新时代非遗文化使命的必由之路[10]。非遗项目涵盖的种类众多,文化形式多样,如曲艺的代表性项目之一评书,集古今文化之大成,方能在歷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诸多非遗项目早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和文化品味,展现了非遗项目特殊的文化功能,传承和保护非遗对丰富大众文娱活动,提高百姓文化生活水平颇具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活化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意是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保护人类社会的创造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1年11月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中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都应当作为人类的经历和期望的见证得到保护、开发利用和代代相传,以支持各种创作和建立各种文化之间的真正对话。”[11]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世界文化交融合作的成果,同时也在不断激起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以口述史的方法记录非遗,建立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档案,即是在保存文化基因,为未来构建文化记忆宝库。国内外非遗政策性文件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都对非遗建档做出了重要指示。建立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专门档案不能只依靠传统的档案储存和开发模式,而需依托时下热门的现代信息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等,构建集影音文献于一体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资源数据库。

非遗保护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础,非遗可以作为传播传统文化的工具满足人们回顾历史,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诉求,筑牢文化自信的根基。非遗的保护和推广应顺应信息化时代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利用数字媒体的技术性和互动性,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开发短视频、微纪录片等新颖立体的传播方式提高传播的广度和维度。以赤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借助赤峰市图书馆组织实施的赤峰历史文化遗产口述历史文化工程——赤峰记忆,分期推送赤峰非遗传承人影像资料,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讲述和采访者的访问使公众感悟到非遗传承人的坚守,对非遗项目形成初步的了解,激发大众探索非遗的兴趣。项目精选了赤峰市重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24个非遗项目的28名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录制工作,为公众了解当地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开辟了新媒体的窗口,拓宽了公众参与非遗保护的渠道。目前致力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群体中年轻群体占比较少,除了将口述史数字媒体内容投放到受众较广的微信和微博平台,还可以将非遗口述史的影音资料进行精巧剪辑和后期加工后,适当投放到年轻人关注和使用较多的视频网站和短视频APP,让更多青少年加入到保护非遗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中,以通俗新颖的传播形式探索对传统文化的创新性传承,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广泛延伸的目标。

非遗保护是一项复杂的文化工程,需要多层次多维度的文化政策和策略来维护和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12]要提升非遗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交换和流通地位需要着力打造非遗文化产业。非遗保护和合理产业化,可进一步保护遗产当事人的权益,创造有利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利条件。通过提高非遗文化产业的执行水平可以促进非遗保护的实践水平。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制作、保存和传播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资料是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的新视角,是促进非遗文化产业创新性发展的新对策。

结语

民间文化的性质是口传心授,其活态传承体现在非遗传承人的历代相传、交替更迭和发展。一旦非遗项目档案或资料缺失,传承人口述史便成为一手资料。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口述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技能与方法进行解读,将存放在档案馆中的口述资料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优势转换为公众资源,使公众参与到解读非遗的行动中,一方面使公众认识到非遗的宝贵价值从而激发公众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帮助构建更为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视域下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亟待发展,非遗传承人口述史是让非遗不拘泥于单一文字,开展活态传承和动态保护进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服务公共文化,助力非遗履行新时代文化使命,修复文化生态、传承文化精神、巩固文化自信的必要措施。非遗的多样性功能赋予其多重价值。传承人口述史是彰显非遗传统价值和融合新时代价值的渠道,既能丰富传统文化研究又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在如今公共文化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将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的发展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任务。从公共文化服务的角度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資文化遗产,是新时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方向。

参考文献:

〔1〕冯骥才.为文化保护立言[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196.

〔2〕定宜庄,汪润.口述史读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李娜.公众史学与口述历史:跨学科的对话[J].史林,2005(02):201.

〔4〕储冬爱.小故事与大社会:口述历史中的粤语讲古及其传人[J].文化遗产,2020(01):111.

〔5〕向云驹.记录传承人口述史十万火急[N].光明日报,2018-06-30.

〔6〕冯骥才.传承人口述史方法论研究[M].北京: 华文出版社,2016.8.

〔7〕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347.

〔8〕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Z].2015-04-22. 文非遗函〔2015〕318号.

〔9〕曹爱军,杨平.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5.

〔10〕王福州.新时代中国非遗的文化使命[N].光明日报,2017-12-06.

〔11〕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Z].200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会议于2001年11月2日在巴黎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Z].2011.(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Cultural ervice

SUN Wen-li

(Chifeng University, Chifeng 024000, China)

Abstract: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a effective way to preserve dynamic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here are so many kind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what's more, the practice and promotion of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makes various cultural forms present in texts and recordings as well as videos . The cultural heritage files formed by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contribute to public cultural memories, inheritance as well as transmiss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not only undertakes the function that broaden the new visual field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ut also has deeply connotation and creates more space of development.

Keywords: Oral History of Inheritor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收稿日期:2021-06-16

作者簡介:孙文丽(1990-),女,硕士研究生,赤峰学院教师,助教,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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