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启示
2021-10-13王海兴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1年9期
关键词:孔子
王海兴
摘 要:德治与法治内在关系的失衡是影响国家治理效能低效的重要原因,为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孔子论德治与政刑之关系为视角探讨中国国家治理德治与法治的启示。其旨在突破原有德治与法治关系的二分法、主次性、互融性等困境,改善德治与法治关系,以提升国家效能。解决德治与法治关系的关键在于坚持德法共治的理念,它是实现德治与法治关系有机衔接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良策。
关键词:孔子;德礼与政刑;德治与法治;国家治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当前,法治与德治关系的协调统一问题是国家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重新立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辨析德礼与政刑的政治思想,无疑有助于国家治理理念的改善。现阶段对德治与法治关系进行的相关性研究十分丰富,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要点。
其一是二元分立问题。这类问题集中体现在德治与法治二者分立,以德治与法治的单一向度论述对国家治理的影响。有研究认为“政者为正对执政者的主要诉求就是公正。国家治理必须持守公正的伦理向度,因为它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的成败[1]。”也有研究认为“可见,孔子所称述的无为而治乃是一种以德治官的德治,或者说,以德治官的德治是孔子无为而治成其为无为而治的透底之论[2]。”“孔子对道德教化十分关注,认为治理国家和管理人民要采取道德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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