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振兴背景下增村“自治吸纳行政”模式*
2021-10-13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树旺谢汝欣
区域治理 2021年29期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张树旺,谢汝欣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政府、市场大量外来资源进入乡村场域。而大多数村庄因治理体系不健全,治理能力低下,村民无法形成共同体和集体行动能力,使得能否承接住乡村振兴任务与资源成为一个问题。鉴于振兴任务的推行压力,通常模式下,乡镇政府会通过项目制和设立考核权和村干部薪酬补贴标准,用定期考核村干部的方式推动战略实施。这种模式虽然快速推进了振兴任务,但使乡—村关系从“规则—遵守”的指导关系转变为“命令—服从”的组织一体化关系,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如何重新激活村庄的共同体属性,将农民组织起来形成集体行动能力,从内生的角度激发村庄自身的振兴动力和长效机制成为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塑造中的急迫任务。增村案例将民主与治理联系起来,通过议事制度促成了村庄共同体,破解了乡村治理碎片化,塑造了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成功组织化了全体村民高效将外来资源与项目转化乡村振兴效能。解剖这一案例有助于治理驱动型乡村振兴模式。
一、治理效能视野下的乡村治理学术史梳理
早 在 2009年,Kevin J.O’Brien and Rongbin Han[1]就指出我国乡村治理过于注重民主选举而忽略治理有效的需求。而在治理效能上,康晓光[2]指出,我国的乡村治理实际是有效的,但基层政府通过各种方法吸纳村自治组织进而将村庄精英吸纳进入行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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