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剪辑类短视频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2021-10-12李子正
传播与版权 2021年9期
李子正


[摘要]剪辑类短视频根据创作方式可以具体分为剧情类短视频和创意类短视频,而对不同类型的短视频,判断其著作权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方法也应当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剧情类短视频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判定,适宜援引“评论介绍”条款;而创意类短视频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判定,适宜援引“转换性使用”理论,但其需要通过“三步检验法”加以约束,如此方能形成较为理性的判定方案。
[关键词]剪辑类短视频;著作权;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转换性使用
剪辑类短视频是指运用剪辑手法创作的,时长在十分钟以内的视频。随着剪辑技术变得越来越简单,这些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大量涌现。2021年4月9日,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联合声明抵制非法剪辑;随后在2021年4月23日,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视频平台联合影视公司和大批艺人发布倡议书,声讨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短视频加工模式[1]。剪辑类短视频因为其“短”的特性,所以传播阻力小,散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这次声明引发了大量的关注和思考,也暴露了许多问题。
首先,剪辑类短视频通常会有侵权的嫌疑,而合理使用是这种涉嫌侵权行为最有力的抗辩话语。不过判断这些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不能一概而论,而要进行分类讨论,但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合理的分类。其次,分类之后,不同类型的剪辑类短视频需要采取不同的判断方法,故分别采用何种方法来判断其是否侵权也需進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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