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功能提升路径研究
2021-10-12刘欣
南方农业·下旬 2021年7期
刘欣
摘 要 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之一,为小农户提供了多样化服务,在助农与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功能仍未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服务带动能力较弱、资金与人才短缺、品牌建设不足等问题。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合作社需要从扩大规模化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及加快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升服务功能。基于此,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功能的提升路径。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A DOI: 10.19415/j.cnki.1673-890x.2021.21.054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施行,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1],从法律角度界定了农民合作社具有服务属性。农民合作社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各项农业服务,打破农产品与市场之间的阻隔,提高了农民收入,尤其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汇聚优势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引领乡村振兴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0.3万家,辐射带动全国近50%的农户,普通农户占成员总数的80.7%[2]。2021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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