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评价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2021-10-12闫丽媛王鹏炜
新西部 2021年9期
闫丽媛 王鹏炜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教学、科研三部分内容,评价方法涉及绩效考评、自我评价、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价以及增值性评价法。评价内容上教师评价忽略了各类型教师工作的特殊性,评价方法在针对分类型的教师工作中依然单一使用。对此,应当确立多维度的评价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但不能“相脱离”。
高校教师评价作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既是高校进行人才资源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选拔高层次人才、实现学科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手段。但随着人才大战的不断深入,近年高校教师评价中的“五唯”现象愈加严重,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也引起了中央的持续关注,从2016年开始,陆续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 号)、《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多个文件,希望能够予以纠正和解决。本文希望通过对高校教师评价的内容进行分析,思考“五唯”现象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政策完善建议。
高校教师评价内容综述
有学者指出,教师评价是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及教师自行组织的,以教育评价理论为指导,以教师评价制度为依据,确定相应的标准,运用某种具体的方法收集处理评价信息,对教师的素质、工作过程、工作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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