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为本的陕商
2021-10-11杜君立
同舟共进 2021年9期
杜君立
明朝初期,为了解决边防要塞的军粮供应,朝廷实施“开中法”。
所谓开中,就是政府开出军需标(物资名称、运达地点),如标的物是粮食,商人可根据要求,输军粮至边关指定地点;政府收到标的物后,按公示的标准付给商人一定数量的“盐引”,称为中的。商人则凭盐引到政府指定盐场购盐,销售后获取购销差价,便是经营利润。
明清两代政府都对盐实行垄断经营,成本低而售价高,商人只要获得食盐许可证,便有暴利可图。明朝的开中法始行于毗邻“九边”的山西和陕甘。近水楼台先得月,陕商因此迅速崛起。
梁漱溟先生指出,在西方,商业一般依靠海上交通,以国际互市为大宗;但中国因为长期海禁,闭塞的西北内陆反倒领先东南沿海。陕商兴起恰好与明朝实行的海禁政策有一定关系。不过中国不像欧洲国家,中国区域面积大,地区之间又有很大差异,因此足以形成一个庞大的国内贸易市场,从而支撑起一些大型商业组织。陕商基本上靠省际贸易,尤其是内陆地区的贸易而发展壮大。
明清500年,陕西商人借助政府实行的食盐开中、茶马交易、棉布征实、布马交易等一系列特殊经济政策,成为全国著名的商帮。他们把茶叶贩运到甘肃和青海,把食盐贩卖到四川和贵州,从江苏贩卖棉布,把烟草贩卖到江浙。经过长期发展,财力雄厚的陕商逐渐占据了以泾阳和三原为中心的西北、四川、贵州、蒙古和西藏等几大市场,被称为“西秦大贾”和“关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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