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促销是“坑”睁大眼睛“避雷”
2021-10-09张兆利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9期
张兆利
伴随着经济复苏,后疫情时期的消费高峰渐次登场,商家推出的“免费商品或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面对这些“不要钱的好事”,不少消费者会信以为真,结果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套路一:免费美容
一家美容院在开业时,赠送给围观者每人一张面值1000元的免费美容券。第二天,爱美的汪阿姨便携带免费券来到这家美容院。在美容体验过程中,美容师不时推介各类“最新”“最流行”的化妆品。汪阿姨心想,反正是免费的,为什么不用?于是便来者不拒。然而当她做完美容起身欲走时,被服务员拦住并告诉她,美容是免费的,但化妆品要收费800多元。汪阿姨听后生气地质问她们,对方答复说:“如果天天免费美容,那我们不得去喝西北风?”
消费警示:一些美容店、民营医院诊所等服务场所打着免费美容、免费看病等幌子,其实都是玩免服务费而收器材(产品)费的猫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据此规定,如果商家承诺了“免费服务”,就不应再向消费者额外收费;如果这种承诺有附加条件,经营者就该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套路二:免费维修
李某在电子商城买了一台家用电脑,当时商家承诺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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