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管城市到治理城市:我国城市管理的探索与思想演进
2021-10-08汤文仙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21年4期
汤文仙
一、我国城市管理的探索路径与实践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城市管理工作在探索中前行,在发展中壮大,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一)解放战争后期的城市接管
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党对城市的接管工作加快。1948年2月19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率先对阳泉、石家庄等城市的城市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并据此首次明确提出了“我们工作应做长期打算,方针是建设,不是破坏”的全党“城市建设”工作的总方针。其中关于“注意保护机器、物资及一切建筑物,不准破坏,不准抓取物资”的经验,位列中共“城市建设”首批城市工作經验之首。时隔6天后的2月25日,毛泽东于陕北杨家沟以中共中央名义亲手起草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并告工委,指出阳泉、石家庄等城市的这些经验“为全党取法”之经验,是“尔后各局各军在攻克城市及在占领以后不久时期内管理城市”的“基本的方针及方法”。这一时期,党接管城市的工作重心是建立政权、实行军事管制,以及加强在经济领域对城市管理的工作,包括发放敌伪没收的企业财产、接收官僚资本企业,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贷款、调整税赋等,涉及城市市政管理工作相对较少。党和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维护城市经济稳定运行。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决定党的工作重心实现由乡村到城市的战略转移,强调“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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