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抽查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0-08马秀梅张天宇闫莉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水质
马秀梅, 张天宇, 闫莉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04)
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国家安定团结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先后发布《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1]。
1 研究背景
2011年至今,水利部连续10年开展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办资源函〔2018〕204号)文件要求,流域机构要强化对流域内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抽查,每年开展现场抽查的数量不低于流域内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15%,力争3~5年实现一轮抽查的全覆盖。水源地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省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三五”期间,黄河流域(片)共完成了10省区39地市73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抽查评估,占到流域内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80%以上。本文通过对已抽查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现状进行评估,梳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需要深入开展的重点工作,对我国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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