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伦理的公共性向度:内涵、挑战及实现路径
2021-10-01黄霁云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5期
黄霁云
摘 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学术界关于领导伦理的研究日渐繁盛。其中,“公共性”成为理解和阐释领导伦理学理内涵、把握领导伦理建设实践指向的重要向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人民在改革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这对新时代领导伦理建设凸显“公共性”提出了新要求。然而,在促改革、谋发展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围绕权力行使、利益分配、矛盾调处等问题,又时常面临着“伦理价值困境”,陷入进退失据的困顿。实现领导伦理的“公共性”,应提升内在修养、塑造“利他主义”型领导人格,健全制约机制、构建“责任主导”式伦理制度。
关键词:公共性;人民性;公共精神;领导伦理
“公共性”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议题,是我们把握人的社会属性和理解“政治生活”的一把钥匙。汉娜·阿伦特认为:“一个人如果仅仅去过一种私人生活,如果像奴隶一样不被允许进入公共领域,如果像野蛮人一样不去建立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1]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深刻地指出:劳动使人类从必然性的家庭领域(私人领域)中分离出来,为了追求卓异,人们开始在公共领域内证明自己的真实性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此时,“公共性”便以它独特的内涵包容着对社会的要求和期待。从民主政治理论的逻辑来看,“公共性”也是我们分析民主政治运行的逻辑起点。尤尔根·哈贝马斯认为:“‘公共性是一种建立在社会公/私二元对立基础上的独特概念”[2]68,它要求超出狭隘的私人利益而去追求最大程度上的公共利益,这正是对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国家治理探讨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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