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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净值化转型与财务核算研究

2021-09-30郭梦婷

中国商论 2021年19期

摘 要: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在资管新规背景下,纷纷投入净值化转型的新浪潮。在信托公司实施净值化管理的过程中,信托产品在设立、投资、运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受到影响,信托公司的净值化估值及核算方法亦将面临变化和革新。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系列会计文件的出台也将会对信托公司的财务核算方法及业务管理模式产生冲击。本文在梳理市场调研报告和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选择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公司公开披露的各类信息,结合实务工作深入了解和探讨信托公司的财务核算方法特点、净值化管理下产品的估值问题以及在净值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资管新规;信托会计;净值化管理;非标估值

本文索引:郭梦婷.<变量 2>[J].中国商论,2021(19):-109.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10(a)--04

1 信托公司净值化转型的背景及影响

1.1 信托公司净值化转型的背景

近年來,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快速发展,资管产品规模逐年上升。然而,在去杠杆大背景下,风险事件频发,信托产品频繁违约、股权质押爆雷上市企业、国企债券逾期频发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推动资管机构回归本源,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破资管产品的刚性兑付,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4月),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按照《资管新规》,资金信托属于资管产品范畴,资金信托、以财产权信托为名义管理的资金信托公司,适合此项新规。而我国信托行业存在着发展历史短、速度快、非标准化等特点,信托业在《资管新规》背景下,要把握自身的比较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

《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的影响主要包含两大层面:一是“管理”,二是“核算”。其中,“管理”指净值化管理,即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核算”指摊余成本计量,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第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第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的能力,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与此同时,各类监管机构陆续发布对应行业的监管细则,为《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提供操作和监管依据。

1.2 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的影响

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运作的不同,资管产品可以分为净值型产品、预期收益型产品和其他收益型产品。净值型资管产品即在存续期内对产品进行净值化管理并披露净值的产品。在净值化管理下,更多真实有用的信息将被及时反映在净值中, 而产品净值的走势可以及时传递产品的风险、收益等信息。从净值化管理的要求来看,净值化管理的前提是净值核算,净值化转型下的信托公司原本的财务核算体系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其与净值化核算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等均是信托公司要面临的问题。净值化管理的核心在于能准确反映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将提升信托业务经营的透明性,亦会改变过去信息披露滞后或者不披露的问题, 更能真实反映信托产品状态。

与此同时,最新会计文件的出台也对信托产品及会计核算带来影响,比如,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2021年1月1日起,新金融工具准则全面实施。金融资产原来的“四大类”变更为在合同现金流测试( “SPPI”测试)及业务模式测试之下的“三大类”。按照准则规定,信托公司需对产品所投金融资产及负债进行公允计量,即“金融资产应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但是,当以摊余成本计量已不能真实公允反映金融资产净值时, 托管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调整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资管新规》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资产分类、减值和公允价值核算的要求等方面基本契合。《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截至2020年底,恰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衔接。

信托公司的资产核算以金融资产为主,以上条款势必会促使信托公司的财务核算方法及业务管理模式产生相应的变化和更新。因此,对信托产品实施净值化管理,不仅是采用某种特定的模式或方法来衡量产品的价值, 还是对信托产品在设立、投资、运营和信息披露以及分配等生命周期之间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又或将对信托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产生影响甚至变革。

2 信托公司净值化管理的核算与处理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68家信托公司之一,行业获评A级。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信托基金、其他信托、固有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私人银行业务等。万向信托以“信托即责任”为理念,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严格遵守信托业“一法三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信托文件要求处理相关事务,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和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经过多年稳健经营和稳步发展,万向信托的综合实力及行业地位持续提升。本文在梳理市场调研报告和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选择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资金管理报告、净值披露报告等信息,结合实地工作考察和深入了解,探讨信托公司财务核算的方法和特点,净值化管理的产品估值问题以及在净值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1 信托公司财务核算方法和标准

万向信托作为一家专业信托公司,专门设立信托会计,岗位职责包括:编制资金收付计划、收息单、信保基金缴款单、信保基金结息单、划款指令并发起相关划款流程,确保项目收息和各项划款的及时准确;设置收益分配方案并发起相关划款流程;编制项目清算报告,确保项目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编制会计凭证、估值表和财务报表,确保项目核算和估值的及时准确等。年报披露显示,公司的业务分为自营和信托两大方面,财务核算也相对应的分为自营财务和项目财务两部分,信托业务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独立运行。其中,自营财务主要核算自营资金状况及财务成果,信托项目财务则是核算受托资金状况和财务成果。根据监管要求,信托公司的自营财务与项目财务须分开核算,且每个项目成立单独账套进行核算。因此,万向信托报告期末的财务报表亦根据两类业务分别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