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据安全法》的数据分类分级方法研究
2021-09-29赵章界林野丽翟志佳
信息安全研究 2021年10期
高 磊 赵章界 林野丽 翟志佳
1(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北京 100101)
2(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北京 100053)
3(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北京 102209)
《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一方面标志着数据安全已在法律层面上升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网络安全同等重要;另一方面标志着数字经济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过去,安全合规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也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已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必须遵守的义务.
近年来,关于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研究一直持续升温,如基于业务和数据敏感度的[1]、基于美国的受控非密信息管理制度的[2]和基于元数据管理的[3],在金融[4-5]、医疗[6-7]、政务[8-10]等领域也有相关研究基础.以上数据分类分级方法一般是根据数据的敏感属性和安全保护要求等因素对数据的类别和级别进行划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在《数据安全法》的基础上,从数据处理活动的合规性视角出发,针对数据分类和数据分级分别提出较为细粒度的原则和方法,并以数据项为基础单元给出数据分类和数据分级相结合的实施路径和实践经验,以期达到更好的数据分类分级实施效果.
1 数据分类分级的意义
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七、第十一、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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