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以山西省为例
2021-09-29田丰
医学与哲学 2021年17期
田 丰
医疗条件关乎人民群众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患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围绕生命健康产生的医疗纠纷案件频发,该类纠纷具有专业度高、对抗性强、易激化升级等特点。目前,医疗纠纷化解主要通过人民调解、司法、信访等途径,司法和人民调解是重要解决方式,其中人民调解是我国现阶段处理医疗纠纷的高效途径,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对山西省多年来医疗纠纷化解情况的实践考察,探寻医疗纠纷发生、变化及纠纷处理解决的趋势和规律,以期为构建起以司法为指导、以人民调解为抓手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规定,本文选取法院诉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种方式处理的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山西省近十年以来医疗纠纷的发展变化规律、处理途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情况。
1.1 资料来源
根据医疗纠纷不同的处理途径,资料收集采用了不同的方法。
法院诉讼的数据采集自201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和山西法院网的裁判文书网页,涉及案由名称为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其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共获取2 750条有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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