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泡沫系统需要应急消防泵供水吗?
2021-09-29中国船级社林虹兆
中国船检 2021年9期
关键词:系统
中国船级社 林虹兆
某液货船在进行PSC检查时,被提出需要验证应急消防泵对甲板泡沫系统供水的可靠性,船员和公司管理人员对此比较困惑,查阅公约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明。本文从公约及建造设计源头分析,到底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呢?
公约要求
FSS规 则 第14章2.1.3条 规定:按所需输出量操作甲板泡沫系统时,需同时从消防总管按所需压力喷射所需最少数目的水柱。如甲板泡沫系统由消防总管的共用管路供水,应为泡沫系统提供同时操作两支水枪所需的额外泡沫浓缩液。应能在船舶全长范围的甲板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和机器处所内同时喷射所需最少数目的水柱。
小结:以上是公约及规则对甲板泡沫系统供水源唯一要求。从规则中可以明确,甲板泡沫系统可以采用消防系统供水,前提是不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供水,当然也可以采用与消防系统独立的供水系统。
实船配备案例
实船大多采用消防系统为甲板泡沫系统供水的配置方式,因此应急消防泵确实能够通过消防总管为甲板泡沫提供水源。以某13800DWT液货船为例,其甲板泡沫系统采用了消防总管供水,系统原理如图1所示。按照公约要求计算结果:每台消防泵的排量应为58.9m3/h,但根据甲板泡沫供水及最低消防供水要求计算,每台消防泵的排量应为116.6m3/h,应急消防泵的排量为47.57m3/h。实船实际选用两台排量为130/140m3/h(0.96/0.3Mpa)的消防泵,一台排量为60m3/h(0.95Mpa)的应急消防泵,计算书如图2所示。

图1 某13800DWT液货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