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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平阳府的农业与人口研究

2021-09-28李琼

□李琼

平阳府,是一个存在于北宋、金、明、清四个朝代的地方行政区划,金代为河东南路路治,所辖范围包括直辖的10个县,以及隰州、吉州两个支郡,即今山西省临汾市的尧都区以及浮山、洪洞、汾西、霍州、古县、安泽、襄汾、隰县、吉县、蒲县、永和、大宁、乡宁和吕梁市的石楼等15个县(市、区)。

北宋末年,由于宋金战争,大批农民丧失了土地,河东人民大量南迁,人口急剧减少,平阳府的农业几乎到了停滞的地步。金占领平阳府初期,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与掠夺,以致土地无人耕种,生产凋敝。后来,金的统治稳定之后,便开始重视基础建设,平阳府的农业才有所发展,能够满足日常所需,还有很多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并且平阳府的人口也有很大增长,在金泰和七年(1207年)人口数量发展到了高峰。

一、金代平阳府的农业生产

金的统治逐渐稳定后,开始接受中原文化以及生产方式,并且通过改革措施促进了各地农业的发展。当时,“内外皆得人,风雨时,年谷丰,盗贼息,百姓安”[1]1626。世宗时,河东地区的农业开始慢慢恢复。“大定四年,行通检法。是时……中都、河北、河东、山东,久被抚宁,人稠地窄,寸土悉垦。”[2]尤其是平阳府,地狭人稠,耕地都得到了有效利用,农业方面有了很大的恢复与发展。

明昌四年(1193年),参知政事胥持国多次上言“区种法”,于是章宗下令试行。6月,章宗询问“区种法”之事,问到河东及代州当年的收成情况,胥持国回答说:“比常年颇登。”[1]1124可知,明昌四年(1193年)时,河东地区首先试行“区种法”,而且收成比往年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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