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探究预付式消费缘起何处
2021-09-28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6期
本社记者 李天琪
提到预付式消费,想必没有人会陌生。小到小区楼下水果店“储值100元送20元”,大到孩子钢琴兴趣班“办会员立减3000元”,预付式消费金额可从百元跨到上万元不等。商家往往打出最大力度优惠的旗号,用鲜艳的海报、大声的吆喝、铺天盖地的宣传吸引消费者先交钱、再消费。
也许有人会说:“我这人就不爱办卡,更不会因为一点小利小惠就冲昏头脑,所以预付式消费与我无关。”果真如此吗?殊不知,燃气卡、公交卡等平常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存在,也是广义上的预存式消费形式之一。
预付式消费,作为经营者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消费者选择的一种消费模式,本属于经营者与消费者经济交往的自由。在市场运作和交易活动过程中,交易要自由。不过,自由和秩序互为因果,又相互影响。当经营者实施不法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除了市场自身的调控,还需要外部的强力规制。
源起何处?
其实,预付式消费并非是近几年才诞生的事物。如果将其视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为了更了解它的特点,我们先来说说何为传统的消费模式。
“本店概不赊账,一律银货两讫。”这种说法,相信大家并不会陌生,可谓是最直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含蓄表达方式,也被视为商品交换的最常用方式。“赊账”,把货款记在账上延期收付。“下定”,付出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定金。
上述三种消费模式首先均不要求消费者将商品或服务的全部价款提前支付,其中赊账的模式甚至允许消费者在获得货物或服务时也无需支付给经营者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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