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激励社会组织发展:国际比较与改革取向
2021-09-27张晓丽张肖飞陈智国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22期
张晓丽 张肖飞 陈智国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与经济改革同步,总体呈现出在曲折中不断增长的态势,在数量增长、社会参与、组织构建和活动领域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改革任务;2017年,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不断“加快提升社会组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指出要“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当前,在我国社会改革和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始终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社会主体。社会组织“爆炸式增长”的背后,离不开我国税收政策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和激励。
一、我国社会组织税收政策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条例,但在政策层面,近年来,财税部门对之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清理和规范,这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涉及大部分税种,所得税、流转税、税收征管、票据使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都适应于社会组织。可见,在我国当前的财税体制和收入分配制度中,缺乏对社会组织地位、作用和税负水平的整体考虑和统筹安排。税收激励社会组织发展存在明显的不足,具体表现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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