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非税收入的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以新疆为例
2021-09-27迪丽胡玛尔亚力昆宋吟秋王德卿张鸿雁潘胜杰
科技促进发展 2021年5期
■ 迪丽胡玛尔·亚力昆 宋吟秋 王德卿 张鸿雁 潘胜杰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190
0 引言
新疆在我国具有地理位置、物质资源、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于新疆地处我国西部,在当今国家建设“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物质资源的特殊性在于煤、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丰富,是2009年资源税改革先行试点地区;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在于国家给予了新疆相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更多的照顾和优惠,如“西部大开发”、“资源税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口援疆”等,且中央财政每年对新疆转移支付近4000 亿元,全国有9 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每年投入援疆资金超过150 亿元。上述特殊性给新疆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但又由于新疆地区内部存在社会稳定与边疆巩固等政治问题,导致新疆地方财政处于入不敷出,税制结构不完善程度会较高,且这种现状可能会持续较久。税收是一地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税收不仅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且有利于调节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分配,维持经济正常运行。合理的税制结构能对经济增长起到推动作用,所谓税制结构是指各类税费负担在公共收入、课税对象、负税主体内部的比例分配及权重界分而形成的税负归宿的内在结构性布局。
新疆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表1 和图1 描述了新疆5大税类和非税收入的占比以及变化趋势,从中可以看出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是新疆的大税,几乎占到了所有税收收入的50%。……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