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主要数据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1-09-18张宏伟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21年2期
张宏伟
(广东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广州 510173)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为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根据《森林法》第十四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森林资源调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10年开展一次,主要目的是准确掌握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建立森林资源档案。2003—2005年,广东省组织开展了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2013年,广东省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地级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即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试点工作[1],2017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省铺开,2018 年底全面完成调查工作。
1 调查工作基本情况
1.1 调查目的
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其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今后各地编制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的本底数据[2]
1.2 调查范围和内容
调查范围为森林经营单位所有经营管理的土地,县级行政单位的调查范围为县级行政范围内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