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森林资源面积年度出数研究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2021-09-18宋进春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21年2期
关键词:差异
宋进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森林作为“地球之肺”,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其生态和社会效益愈来愈受到国家层面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从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到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印发, 再到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出台等,一系列与自然资源保护有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和“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对及时掌握国家或地方森林资源年度信息的要求已迫在眉睫。然而,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主要依托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每5年发布一次清查数据,难以实现年度出数,无法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年度考核的现实需要[1]。
近年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断增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服务能力,在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讨[2]。2012年广东省的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2014年辽宁省、浙江省和湖南省等全国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试点; 2015年开始实施的覆盖全国的森林资源宏观监测,我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不断完善[3];2020年基于国内多年森林资源监测的实践探索和国外先进森林监测体系的吸收借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署开展国家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评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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