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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灌木林资源现状与保护发展对策

2021-09-17老松措毛

新农民 2021年23期

老松措毛

摘要:灌木林是青海本地森林植被的主要组成部分,独特的环境也造就了本地多样的灌木林群落。但是,“重乔轻灌”、“灌木无用”等思想影响,导致青海灌木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困难重重。文下分析青海灌木林资源现状,在了解现状的基础上,概述青海灌木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对策,要点性知识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灌木林;保护发展;资源现状

1  前言

灌木林是青海地区重要的生物资源,大力发展保护灌木林,有利于提高灌木林的生态地位,有利于发挥其在生态建设、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优势,是当前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2  青海灌木林资源现状

青海独特高耸的地缘优势,使着本地的森林系统完全不同全国森林维向分布特点。就此,灌木林成为本地森林植被的主要组成部分,而独特的环境也造就了本地多样的灌木林群落。就分布类型来看,有杜鹃、山生柳、怪柳、白刺等等,很多为国内独有。

青海灌木林种类多,但是长期“重乔轻灌”、“灌木无用”等理念的影响,导致本地灌木林经济、生态、社会等诸多效益被忽视,灌木林的保护意识差、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直接影响灌木林的成林面积。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特别是人类活动对灌木林生存环境挤压现象的加剧,同时由于对灌木林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天灌木林分布下线上移,灌木林面积减少、灌木林密度降低、灌木林质量变差、灌木林的生态功能减弱等现象不断加剧。自从国家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全省大部分灌木林已被纳入保护范围,但仍有部分灌木林还没有纳入有效保护之列。部分地方灌木林地的林地林权至今难以落实,“一地两证”、滥樵、滥牧等现象时有发生。严峻的生态恶化不但严重威胁着青海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长江、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3  青海灌木林保护对策

3.1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灌木林保护重要性认识

综合多种宣传媒介,做足灌木林珍惜性、脆弱性、易损性、难复性等特点的宣传,重点介绍其在保护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生态价值,广泛宣传其在“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中的重要意义,根本上消除人们保护青海灌木林的漠视态度。

3.2  贯彻灌木林生态保护法规制度,严格灌木林生态保护执法

青海灌木林保护实践工作中,各级政府及部门应认真贯彻《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生态保护、禁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区域内所有灌木林的保护工作。同时,严格打击破坏灌木林的行为,杜绝在保护灌木林方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行为,就思想和行为上解决“重乔轻灌”的行为,将灌木林的保护落到实处。

3.3  正确界定林业用地属性,明确灌木林林地权属关系

现阶段,灌木林地“一地多证”的问题,严重威胁灌木林的生存空间。由此,务必要遵从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界定林业与非林业用地的权属,正确办理土地使用证,落实好灌木林的权属关系。同时,对已形成的“一地多证”情况,务必要及时清理,依法纠正,以保证灌木林地的权属。

3.4  发展保护利用好灌木林,保证当前灌木林面积不减少

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发,发展保护利用好灌木林,使灌木林的营建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在此,这几方面配合工作要做好:

第一,调整好能源利用、产业结构模式,多渠道的利用好風能、电能、天阳能等能源,配合做好草地改良、人工种草等工作,逐步缓解畜牧业对生态牧场的压力,以减少灌木林被用作薪材、饲料的能源损耗。

争取灌木林保护的国家补贴,提升补偿额度保护好灌木林。

做好生态移民,对灌木林压力重的牧场,推进生态移民政策。同时,对经济建设中威胁到灌木林的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取缔,以保证灌木林的有效面积。

3.5  逐步恢复灌木林面积,提高灌木林生态质量

恢复营建灌木林,是扩大本地植被面积,挖掘青海生态效益的关键。实际上,在青海大环境中,恢复灌木林,扩大灌木林面积,较其他植被绿化效益要好很多。由此,我们应遵从这样的可观规律,利用好灌木林这一优势林种,通过封、飞、造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恢复灌木林生物群落关系,扩大灌木林面积,提升灌木林的生态经济效益。

3.6  提升营林、造林科技含量,加速灌木林规划建设力度

提高灌木林营林、造林科技含量,探索青海灌木林的生长、发展和消亡规律,创新提升灌木林营建的成活率、保存率,积极挖掘灌木林潜在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加大灌木林新品种的研发力度,加快产学研推进力度,就理论和实践方面扩大灌木林利用新途径。

4  结语

青海独特的地域特点优势,造成了本地独居地域特点的灌木林资源。但是,落伍的“重乔轻灌”、“灌木无用”等思想作祟,导致灌木林的经济、生态、社会等效益被忽视,灌木林的保护意识差、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在此,保护好青海这天然的林业资源,务必要提高对灌木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认真贯彻灌木林生态保护法规制度,切实落实好灌木林的权属关系,及时纠正灌木林地的权属保护关系,尝试封、飞、造多组合方式,逐步恢复灌木林生物群落关系,扩大灌木林面积,提升灌木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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