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考虑构建操作利率体系
2021-09-16盛松成蒋一乐何雨霖
清华金融评论 2021年8期
盛松成 蒋一乐 何雨霖

健全利率传导机制是我国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任务。作为利率传导的起点,操作利率的选择应适应我国金融结构调整和改革开放的发展需要。本文建议,我国应以稳定整体货币市场流动性为操作目标,构建多利率的操作体系,从而稳定短期利率预期,提高政策利率向货币和金融市场利率的传导效率。
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
健全完善利率体系是我国需长期重点推进的金融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且明确指出“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我国利率体系复杂、种类繁多,不同场合所指的利率也不尽相同,需要进行甄别和区分。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政策利率、操作利率、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一般来讲,政策利率是传递政策意图(宽松或收紧)的利率,操作利率是央行操作调控的对象,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定价所参考的利率,市场利率是由市场机制形成的利率(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市场、贷款市场利率等)。这四种利率有所不同,但又紧密关联,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也不尽相同。例如,政策利率可以是政策工具的利率(我国央行、欧央行),也可以是操作利率(美联储),甚至是基准利率(我国以前使用的存贷款基准利率);操作利率、基准利率一般是市场利率,但也有例外(我国以前是由央行规定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操作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使得利率传导机制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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