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开展视障读者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2021-09-16赵进文
科技风 2021年20期
赵进文
摘 要:公共图书馆是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场所,其开展视障读者服务工作是完善服务职能、履行法律规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既有法定性、必要性,更有现实性、重要性。本文通过梳理重庆图书馆开展视障读者服务工作的经过、内容及特点,并对其成效加以总结和评述。同时对完善公共图书馆视障读者服务提出了相应的思考和建议,旨在呼吁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力量共同行动,加强对视障读者群体的关心和服务,从而构建起信息无障碍的知识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美好。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视障读者;文化服务;和谐社会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图联修改制订《公共图书馆宣言》,其中不仅规定“公共图书馆是各地通向知识之门,为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终生学习、独立决策和文化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还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务”,尤其是“还必须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利用其正常的服务和资料的人,如语言上处于少数的人、残疾人或住院病人及在押犯人等提供特殊的服务和资料”[1]。因此,公共图书馆开展视障读者服务工作是全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达成的重要共识,与当今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异曲同工、一脉相承之渊源。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展视障读者服务工作,不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民阅读的重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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