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分层与分类探讨
2021-09-16王瑞丰张成兵翟延亮任伟闫国红韩志达卢美娜苍贺
矿产勘查 2021年5期
王瑞丰 ,张成兵,翟延亮,任伟,闫国红,韩志达,卢美娜,苍贺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083;2.河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院士工作站,河北 承德 067000;3.承德市矿产资源测绘院,河北 承德 067000;4.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为了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新举措、新机制,本着“摸清家底,调查先行”的原则,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1月颁布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①(简称《总体方案》),为下一步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方案中对自然资源调查的分层分类没有细化,在实际调查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的指导具体的调查工作。为此,笔者通过参与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17年开展的“承德市生态文明示范区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项目所取得的经验(殷志强等,2020a),对自然资源调查工作的分层分类进行了细化,希望对下一步开展的全国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有所启示。
1 自然资源的分类与分层
对于自然资源的概念,目前没有统一的定义。《辞海》对自然资源的定义为:指天然存在的(不包括人类加工制造的原材料)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水利、生物、气候、海洋等资源,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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