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发展研究
——以“淄川文化云”为例
2021-09-16高璇
大众文艺 2021年16期
高 璇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山东淄博 255100)
在互联网技术得到持续发展与应用的背景之下,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对互联网技术形成了深度依赖,由此亦让社会公众的工作、学习与生活面临诸多转变。可以说,在推进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之中,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和应用意义,借助此项技术,将达成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与转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
一、“互联网+”时代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重要价值
“互联网+”模式是全新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意味着能够在互联网的技术加持之下,实现对不同生产要素的有效集成与优化,从而借助互联网的推介功能达成对社会实体经济的促进、刺激与推动,由此将架构起依托互联网为基石的全新经济发展模态。通过推动“互联网+”模式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深度结合,将扩大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促使服务覆盖面升级、缩短文化差距,提升服务质量。
1.让城市乡村以及地区之间的文化差距得到缩短,扩展文化惠民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近年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达成了对文化惠民服务的强有力推动效用,此种效用表现为文化惠民覆盖面的增大、文化精准扶贫的效度得以提高。通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项目的上马,让国内基层文化服务点的文化服务功能得到深化,并且让各类文化资源得以深入到基层民众之中。在公共数字化服务网络形成之后,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先前存在的文化差距缩短,由此使得乡村地区以及文化服务薄弱地区的民众借助数字电视、直播平台以及各类公共文化融媒体媒介实现了对文化成果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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