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谊行为会发生合同之债吗
2021-09-15
人民之声 2021年8期
情谊行为会发生合同之债吗?
编辑同志:
我的同事跟我住在一个小区,我曾经答应过除加班、出差、外勤等情况之外,上下班都会顺路捎带他一起,但是我近期手头比较紧,打算搭地铁上下班以减少开支,这样我就违背了当初对同事的承诺。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广州市 刘先生
刘先生:
你对同事允诺的免费搭乘他一起上下班的行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赠与,你们双方也并未就搭乘事宜成立合同关系,这仅仅是你出于同事之间的友谊给予他的帮助,属于情谊行为,即便你临时变卦或者不履行承诺,也无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但是,如果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各方可能要根据事故发生原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你好好跟同事解释一下你自身在经济上的难处,他一定会理解你的。

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编辑同志:
我朋友把自己的小轿车借给亲戚使用,亲戚在开车时撞到了路边的行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他亲戚负全责,而我朋友因为一时疏忽在交强险到期后忘记续费导致事故发生时该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我朋友需要对事故负责吗?
中山市 赵女士
赵女士: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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