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勇于探索创新”
——湛江市坚持质效并重立法纪实
2021-09-15谢婷婷易凯旋
人民之声 2021年8期
关键词:基层
文 谢婷婷 易凯旋
从2015年5月28日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始,湛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遵循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推进法治,确保立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改革发展同向而行,在时间的坐标上,镌刻下新时代湛江地方立法的闪亮印记。
六年来,湛江地方立法从“新手上路”逐步走向正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构建并不断完善;立法步伐不断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经验不断丰富。一份份精彩的答卷倾注了立法工作者的汗水与心血,彰显了立法工作的责任与担当,为绘就湛江地方立法蓝图赢得了一个精彩的开局,交出一份耀眼的“成绩单”。
人大主导统筹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2015年,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立法权限、法规草案的起草、提出、审议程序以及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解释等均作了统一规定。在此基础上,配套制定了《立法论证工作规定》《立法项目库管理工作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审查工作规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定》《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评估的工作规定》等12个文件,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原则、规则、程序等作出统一规定,使地方立法工作有法可依、严谨规范、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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