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标级联分析法的分布式主体可交易能源模型
2021-09-14赵维兴李舒佳肖孝天
电力自动化设备 2021年9期
姚 璐,赵维兴,李舒佳,肖孝天,谢 敏,宋 尧
(1.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安供电局,贵州 贵阳 550003;2.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3;3. 华南理工大学 电力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0 引言
近年来,用户侧分布式能源数量与规模增长迅速[1]。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兴未艾,5G 等先进通信、控制技术从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2]。生产型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逐渐兴起,使得电力系统需求侧呈现多分布式主体的局面。考虑到分布式能源的随机性及现有的电网网架无法支撑用户侧大规模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加强分布式主体之间的能量互动、促进各主体内部能量实时平衡极具前景。为设计合理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可交易能源概念应时而生。其最初的定义为“一套通过经济手段和控制手段,以价值为参数调节系统全局供需动态平衡的电力系统运行机制”。
可交易能源是一个结合经济交易与电力系统优化运行的综合概念,国内外对于结合经济交易与电力系统优化运行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文献[3]以经济交易为主,从用户、微电网、虚拟电厂等不同电力系统主体介绍3 种分布式交易模型。文献[4-5]介绍了面向分布式能源主体的可交易能源系统,并从特征意义、体系设计及关键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在建立交易与优化运行模型方面,文献[6]建立了一种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分布式能源合作收益分配模型,在约束条件中考虑功率平衡和各设备运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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