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土三七”给邻居致其身亡被判赔13万余元
2021-09-13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5期
2020年4月,浙江省诸暨60岁老太太蒋某,不慎扭伤了手腕,卫生院的医生开具了中药为其治疗。5月的时候,好心邻居马某赠送了自己种植的“土三七”,帮助她治疗。6月,蒋某将邻居送的“土三七”和医生配制的草药一并煎服几日后,发现身体愈发不适,还出现腹部胀大等症状。7月,蒋某在儿子宣某的陪同下,先后在诸暨、绍兴、杭州等多家医院诊治了几个月,最终还是医治无效死亡。
而死亡记录中载明的死亡诊断为:肝小静脉闭塞病(考虑土三七),上消化道出血导致休克,窒息死亡。
蒋某去世后,其儿子将马某告上法院,认为马某在赠予“土三七”时未告知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蒋某在服用后引起肝小静脉闭塞症,继而引发肝衰竭、大量肝腹水,最终因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要求马某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相关费用共计71万余元。
法院在询问当地医院中药师以及查阅专业期刊后发现,“三七”主要用于活血化瘀,调理三高、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補血等。而“土三七”也叫“菊三七”,民间常用于治疗跌打损伤等病症或用于保健,其作用与三七略有相似,但有毒性,尤其是对肝脏损伤较大,且这种损害一经形成,常常无法逆转。
最终,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蒋某就诊、住院期间治疗情况以及关于“土三七”的药理知识解析,确认蒋某患肝小静脉闭塞症后死亡与服用“土三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马某在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情况下,将自身种植、制作且具有毒副作用的草药“土三七”贸然交付给蒋某,且未告知服用方法,致蒋某错误大剂量煎服,导致严重后果,该行为显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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