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识别及管控危险源的方法
2021-09-13麦景丰阮超宇
中国水运 2021年7期
麦景丰 阮超宇
摘 要:为了贯彻执行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减少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识别及管控危险源是关键。文中厘清了危险源的定义及分类;明确了第一类、第二类危险源的识别方法,针对不同分类提出了管控危险源的方法,进一步提升了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规范性与安全性,有效降低企业的安全风险。
关键词:港口生产经营;危险源;识别方法;管控方法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1)07-0047-03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源头防范。……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识别及管控危险源是关键。识别及管控危险源务必不厌其烦,宜细不宜粗。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安全。
1危险源的定义及分类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被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危险源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包括已被认知的和尚未被认知的隐性祸患。
危险源包括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能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和危险物质。
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一类危险源释放出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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