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学音乐学科评价的有效形式
2021-09-13王晶
教育界·中旬 2021年8期
王晶

【摘要】音乐学科的评价应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量性评价,应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本文以新课程理念为依据,提出了以突出学科特性为导向设计评价量规,以丰富评价渠道为目的收集学生成长资料,以迁移发展优势为方向制订改进方案,有效发展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提升学科关键能力。
【关键词】儿童;音乐学科评价;核心素养
基于儿童研究的学习评价多元且丰富,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升,具有目标—实践—成果—评价的一致性。评价等级目标的设计应具有发展性的特点,并贯穿研究的始终,同时运用过程性和等级评价策略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评价方法来促进儿童真正投入学习。
小学音乐的等级评价,是以音乐课程内容即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四大领域,以及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即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等三个方面为评价内容,制定有效的学业评价标准。
一、 设计评价量规,突出学科特性
音乐学科的评价应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量性评价,应该遵循儿童的差异性原则、音乐学习的过程性原则、评价方式的可行性原则。评价的方法可以从音乐认知、音乐表现、综合表演、平时表现四个环节展开。其中“音乐认知”的评价内容包括音乐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音乐表现”包括演唱、演奏的表现能力;“综合表演”包括参加班级、校级集体表演项目的表现;“平时表现”包括在日常音乐课堂中的参与度和学习状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