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体系研究
2021-09-13汪显东
社会科学家 2021年4期
汪显东
(华中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显著。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协同效应逐步显现,分类改革加快推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提质增效深度发力,功能定位更加明确,资本结构不断优化,规模效益持续快速提升,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步伐加快。2019年,国资监管系统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9.1万亿元,利润3.6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营收31万亿,利润1.9万亿,占比分别为52.45%和52.78%[1]。同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现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基本形成[2]。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修订公司章程,陆续经过审核发布,随后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相继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3],逐步实现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重大决策部署的前置程序,协调制衡和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体制初步形成。
然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四化”问题严重,公司章程关于党建工作的表述简单笼统。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无不与党组织没有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发挥好作用密切相关。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必须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快推动党建工作进章程,不断创新公司治理结构。如何促进党组织在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融合中充分发挥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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